[问题] 不动产继承与登记

楼主: lovetone (~黑妞~)   2024-09-03 20:27:09
大家好:
家父在今年 4 月中过世,继承人最后处理到剩我一人,其中有 2 笔不动产都是持份
1. 房子(持份 1/4) & 土地(持份 24/208):这些是我(外地)与大伯(住在里面,无后代)
,二姑(住在里面、离婚有 1 女儿)、大姑(外地,有 1 儿子、1 女儿),以后长辈都过往后,我认为也很难沟通到让房子的持份完整,并且土地好像是和邻居共有的...
2. 土地(持份 1/8):这是我爷爷那时候分给我爸爸的,我爸生前说他完全没去过,也尝
试着找过其他持份的人,皆找不到,我自己也没去过,当中有一位共有人的持份是被法拍的,我个人觉得很难处理
以上 2 笔不动产因为状况复杂,我辈分又小,我打算先以《土地法》第 73 条之 1 来对
应,我有问过帮助我办理继承的代书,他认为这做法不失为一种处理方式,但他自己没有
完整走过 15 年流程
因此想请教有经验的板友几个问题
(1). 当房子超过 1 年之后未办理继承登记者,地政机关予以列册管理,列册管理期间为
的 15 年间,会不会影响到还住在此这房子的我大伯和二姑(代书认为不会影响所有权)
(2). 登记费 20 倍的罚缓,应该是 15 年内去登记要付出的费用,期间是否都不用缴纳?(
代书认为最后有去登记时,和成功法拍后继承人要领取价金的时候,或是有债权人出现
拿房子的时候,才会罚到我这边)
(3). 是否不影响房屋税和地价税的金额?(我虽然不登记,但我还是会每年缴纳,代书认
为不影响,但还是要缴纳)
(4). 除了上述 3 个我想到的问题之外,是否还有其他问题要注意的?
以上,谢谢大家
作者: javabird (爪哇鸟)   2024-09-03 22:57:00
趁持份人都还找得到时分割处理一下吧!看是要赠与还是贱卖给其他持份人,这一代不处理,以后会越来越难处理,变成烫手山芋. 我妈祖先留下一堆田地,有的持份甚至百多人,非常困扰,因为有些人根本找不到了.这都是上一代或上上一代完全没有办理好继承的原故,不过那时在战乱,根本没有观念要去办. 时代留下来的麻烦啊! 重点是土地都不值钱,不然再麻烦都有人会来收购的.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4-09-03 23:18:00
不考虑直接变价分割吗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9-04 06:58:00
你是持分,标售也是标售持分,应该不会达到你要的目的。你只能诉请分割共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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