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
今天收到社会局通知,失联30年未尽扶养义务的生父中风住院,
我十分冷静,这天终于来了,免除扶养义务的家事声请书我很早就预备
生父民国82年和生母离异后即对我不闻不问,当时我才6岁,
国中毕业的母亲靠劳力工作,独自把我拉拔至成年,
生活困顿,三餐不继,四处租屋颠沛流离,
母亲上夜班,扣掉生活开销已无力负担保母费,自8岁起我每晚独自在家,
饿了自己蒸白饭配调理包,对于一个8岁孩子情何以堪
电话中我也向社会局明说,我会提起免除扶养义务之诉,费用可否社会局代垫
但北医的社工坚持办理出院一定要我去签名,想请问各位先进
如果我不出面会影响诉讼结果吗? 如果不出面签名是否还是可以办已出院?
谢谢大家阅读 打扰各位先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