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停红绿灯被后面A到,人都无事,初判表显示对方全责。
车子维修只有烤漆跟工资费用。
因为住屏东郊区,上班地点在高雄,当时是值夜班,故只能搭出租车上下班。
问题1 出租车单据我都有留,能否求偿这个财损?
问题2 当时回原厂维修,对方保险有来看并签名确定金额维修,但我要牵车时却要我签
和解,当下我表示还有其他费用要求偿。所以我自己就先付钱把车开走。 (因为保险公
司当时确定会出钱,但最后是我先出),维修费能求偿利息吗?
问题3 单据这些我都有收好,要调解还是小额诉讼比较快解决这件事快满两年了(之前
跟对方保险提代车费,他直接说要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