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yuna (浪花)
2023-11-06 16:06:47家人的房子旁边有个工地,开挖的时候造成路面天坑
瓦斯管破裂而外泄,并且上了新闻
虽然建设公司宣称房屋倾斜和沉陷都在合法的范围内
但是由于天坑重复出现三次 建商都消极面对 且无意和住户协商
因此 想以诉讼方式处理
请问
1.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共危险罪附带污名价值减损)是否可行,
还是单纯以民事损害赔偿(污名价值减损)的方式就好?
2.以建设公司为被告,还是建设公司负责人为被告比较好?
3.有何其余要注意的事项?
谢谢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11-06 19:27:00以建商为被告,但损害要有证明,鉴定报告是必须的,现在没有后续也要嘱托鉴定,另外,你们的损害金额要怎特定?
这种案件很多 先鉴定修复费用+价值减损,速之声明金额可以先订想要的数字,反正鉴定报告出炉还可以扩张减缩建设公司和负责人连带、监造 设计师 一起告搜寻邻损 沈陷 判决书可以给灵感
作者:
rickdom01 (rickdom01)
2023-11-07 13:02:00问楼上,告负责人要干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11-07 14:05:00去县府举牌抗议搞不好还比较有效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7 18:14:00被告败诉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11-07 20:07:00乱告一通,如果法院不是上面的人都有责任,诉讼费用说不定原告自己也要负担诉讼费用然后这件应该会嘱托鉴定,分到诉讼费用就很亏了
是诉讼费用吧 我的经验这种都会努力乔调解啦 有的人就是喜欢全部拉进来谈 况且没有鉴定之前损害比也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