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事情是这样的,前阵子公司收到社会局函文请求协助调阅大楼监视器以厘清案件并
做处置,事后被调查的对象知道公司协助提供监视器画面后表示会对协助提供监视器画面
的人提告并求偿。
据社会局表示,我们有义务协助案件调查,如果拒绝配合也可能触法;案件当事人则说社
会局非侦查单位不具权力可以调阅监视器画面,因此我们该行为违反个资保护法了
请问,我们协助配合调查而提供监视器的行为有违法吗?(我们有接到警局转述说地检署
在询问事情经过的电话)
另外,社会局可以这样不保护协助调查的对象吗QAQ
如果案件当事人有一些言词过激的言论出现,这样也是合理的吗?(因为有看到说在非公
开平台的激烈言论无法构成任何罪名)
麻烦了,谢谢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7-20 21:00:00就算违法也是社会局的事 和贵公司无关
你不如问社会局有没有公文,不管做什么,有份公文总是有个依据不过话说回来,提供监视器画面给任何人用,都是你们内部的权利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7-20 22:17:00先看一下大楼监视器是属于谁的,如果是属于公司私有,那谁来都可以不给;区区社会局过来调其实可以无视,法院都没办法下命令强迫你们给,更何况是社会局;如果是自愿给出,不要侵害到隐私 以及给予无关系利害者就不会有啥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7-20 23:22:00有政府机关函文就无敌啦
作者: asmp 2023-07-21 08:28:00
社会局的公文应该惠叙明法源依据,像是国税局调阅资料的公文通常会叙明依照税捐稽征法第30条规定,受调查者有配合义务。现在当事人应该是依个资法的规定提告,公司应该可以依照个资法第20条第1项的规定主张免责。
这种事情我只能说,只要有人不爽就不会没事除非不爽的是毫无影响力的人,那他也只能吞下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7-21 17:10:00你们的财产,就这样个资法? 影片有谁的名字???
作者: samnpc 2023-07-22 06:22:00
根本就不会有事
作者:
cck525 (′˙ω˙‵)
2023-07-22 10:36:00你们公司的监视器爱给谁没差吧 只要公司同意就好 不要职员私自流出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23-07-25 21:03:00得到主管同意再说,不要私自调阅
作者:
getto 2023-07-25 22:56:00让他去告阿...检察官会洗他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