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见解] 台湾司法待改善的空间很大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3-07-16 10:33:26
※ 引述《loraibar (老实哥哥)》之铭言:
: 我的情形就比较可怜

: 现在要浪费第四年了
: 根据我的案例 原来犯罪集团只要有计画的伪造图文 找证人作伪证
: 法院有可能会判犯罪集团胜诉.....
: 这就是真实的法院
: 本人不是法律人士,但遇到法院通知 , 只好研究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
: 但书看再多都没有用,刑事庭时 不知道可以阅卷
: 民事庭时 也不知道应该要阅卷
: 收到判决书 才怀疑 法官根本没在看我的答辩书....
: 我只能自我检讨 是不是我的表达能力太差 没有使用法律用语
^^^^^^^^^^^^^^^^^^^^^^^
: 导致事情的描述都被错误解读......
法庭审判,法官要看要听的重点,确实不是许多法律外行人能搞清楚的。
于是,实务上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不乏原告方提出冗长却抓不到法律要点
的讲演。等审判结果下来,再抱怨“法官根本没有听我的陈述”云云。关
键在于,刑案定罪,每个罪名有一定的法律要件,须要一定的证据支持。
外行的原告冗长的演讲却全然没提到定罪必要的要点和证据,败诉也就不意
外。此点用在被告亦然。
不过,司法实务上并非没有少数例子,是即便原告做了冗长吾关的演讲之
后,居然得到有利结果。原因很简单……因为被告的陈述更蠢。
以下油管的影片连结,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D4h7DbVO8I
作者: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23-07-16 10:38:00
真的很多人在陈述都是 “感受” 性的字眼,有时候听他们陈述都很不耐烦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7-16 21:41:00
不只是一般人会乱搞,也有不少检察官干过类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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