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eezejay (湛蓝微风)》之铭言:
: 本人于4/1上班途中骑在慢车道上撞上从停车格转出之汽车,对方无伤,我送医急诊后
是
: 左脚蹠骨骨折,后续初判表出炉对方为全责。
: 开刀打钢板,医药费总共自费6万多,医生诊断书有注记“宜休养三个月”、“专人照
顾
: 一个月”,想请问因为我有两份工作(一份正职一份打工)到时调解要求薪资损失是可
以
: 两份工作都要求对方赔偿吗?是否可直接使用投保明细举证?
: 另外对方从发生事故到今天一通电话都完全没慰问过,还是我主动联络对方,对方才请
秘
: 书处理,至今我依然不知道对方的态度为何(亏他还是医生),感觉就是不想处理不闻
不
: 问,精神赔偿我是可以要求的吗?大概多少会比较合理呢?
: 先谢谢各位大大解答!
跟各位报告一下最新状况,我们于今日9点声请调解,结果我一直等到9点20对方都没人出
现。于是调解委员会打给对造,对造说他人在台北,已委托秘书处理;打给秘书上班的电
话,秘书同仁接的,说秘书外出;同仁联络秘书,秘书说已委托保险公司处理;打给保险
公司,保险公司说经办人员漏将本案排进排程……。我在那边等了一个小时等不到对方半
个人出现,真的觉得太夸张了,一点要处理的态度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