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教各位关于车祸鉴定后相关问题
今年二月寒假期间,我骑乘机车载我五岁及三岁的孩子下课回家路上与一位机车骑士发生车
祸,初判我全责,但我后续有申请车祸鉴定,报告出来是对方主因,我是次因。
我与两位孩子都是擦伤,三岁孩子的擦伤比较深比较严重,有多次换药及使用人工皮,这几
天有考虑去皮肤科询问除疤的事情。
对方则是脚趾大拇指骨折,有告知我无法上班要在家休养,三月有询问对方伤势,告知我医
生说需要再休养。
想请问大家,我是家管,车祸后一整个月孩子时常睡不好、经常哭闹我照护孩子,请问有办
法得到赔偿吗?
对方的伤势比较严重,但是是肇责主因,我方会比较弱势、需要给予比较多的赔偿吗?
想请问小孩的精神抚慰金大概能提到多少?三岁孩子需要上早疗课,五岁孩子的学校离住家
很远,都是必须要骑车接送。尤其三岁孩子坐汽车会呕吐,早疗诊所也很远,只能使用机车
接送,所以车祸发生后花了蛮多时间跟心力安抚孩子。
车祸鉴定报告出来后有联系对方,但对方都没回应。如对方都不回应直接对我提告,孩子的
父亲是否也能为两位孩子提告回去呢?以及请问要如何判断主因与次因的肇责比例?
第一次发生车祸,有爬过一些车祸相关文章,但没有看到与幼儿相关的,才发出提问,先谢
谢大家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