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nogu (win)
2023-05-22 17:11:44如题
我叔叔在我奶奶过世后,没经过继承人的同意
就去银行领走六百万元
但告对方侵占、伪造文书均不起诉
不起诉处份书上写
民法第550条,委任契约,因当事人一方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但契约另有订定或因委任事务之性质不能消灭者,不在此限
人之权利义务因死亡而开始继承,由继承人承受,关于遗产之法律行为
自当由继承人为之,被继承人生前委任之代理人
依其反面解释,倘属民法第550条但书所规定之委任关系
即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当然全部归于消灭此亦与民法第1148第1项但书规定
权利、义务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者,不在继承开始时遗产之继承范围相呼应
行为人原来有否受死后事务之委任,其委任关系是否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
或仍存在,所代为处理行为有无逾越原授权范围或己滥用而侵害其他继承人
凡此关于民事法上委任关系存否及权限范围之界定或确认,与刑事法上
是否该当伪造文书罪构成要件之犯罪故意与主观认知之罪责评价,系属二事
大致原因是我奶奶生前有授权我叔叔处理他的财产
所以交付给他印章和存褶密码...
然后领出的钱有拿去办丧礼之类的
如果这样子不起诉,那是不是代表以后都可以不经过继承人同意
就可以私自领出财产,反正就说被继承人生前有授权??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22 17:26:00口说无凭 证据呢 刑法是无罪推定
一定有直接或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祖母有授权叔叔(对检察官来说)
作者:
jesil (._.)
2023-05-22 17:35:00过世后盖被继承人的章 不论有没有不法所有意图成立伪造文书的案例还蛮多的 再议是可以拼看看
不然你奶奶生前时,其财产是交给谁处理?或是存摺,印章,密码都自己保管?
楼主:
winogu (win)
2023-05-22 17:49:00我奶奶生前都是自己处理,但是过世前三个月是交给我叔叔
刑事就算不构成,还是可以依继承特留分相关规定,提起民事给付诉讼;所以有提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22 18:01:00有找律师吗?是否你准备的证据有问题你的说法与现行律法违背,显然是你的证据无法支持你的主张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3-05-22 19:17:00再议
楼主:
winogu (win)
2023-05-22 20:46:00领600万出来处理丧事?然后也不告知?
作者: Nipperdey 2023-05-23 07:36:00
找律师提再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23 10:31:00不觉得不起诉书上只有这么简单写单单被告向检察官陈述的内容跟提交的资料,才应该是关键至于给检察官看的资料,是否有义务对其他继承人公开而且楼主也未交代[奶奶生前是谁在照顾],不是吗???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23 11:12:00被告本来就不用证明自己无罪好吗
“奶奶生前是谁照顾的”我觉得是重点耶,通常是谁照顾的,长辈就会把许多身后事交代给那个人啊,所以叔叔如果拿这个抗辩其实是很合理的
侵占是易持有为所有,即使生前委任,也不代表这笔钱可以进自己户头使用,你应该主张处理完丧事后侵占该笔遗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23 14:26:00尤其是若被楼主提告的当事人有据实交代资金领出后的去向资金证明等等,是属于委托人生前所交代的事项的话不起诉有什么问题? 楼主汲汲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只是演活了板上来求助,兄弟生前不照顾长辈死后猛争产的最佳案例?
楼主:
winogu (win)
2023-05-23 14:37:00楼上会通灵,知道我没有照顾长辈??这不知算不算人身攻击?对啦,反正我只要说被继承人生前有委托,就可以去领钱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23 15:37:00真有趣,这么失态,有意义吗?
作者: Miaokem 2023-05-24 11:21:00
比较好奇楼主刑事诉状怎么写
作者:
iiifff (如果)
2023-05-28 21:19:00重点在金钱用途
同楼上 金钱用途也占一大因素 不一定要有录音或生前契约 如果有其他证人 例如邻居 好友 主张你叔叔的确是生前代理人 有一定程度的交办事项 并且无不法用途那检方想必会从宽再者 我觉得从你的叙述来看 让我觉得你的点应该是遗产分配 而不是未经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