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ilda (爱琳)
2022-10-23 23:05:40大家好:
我们当初跟建商承租一店面,当时合约是五年,租金含车位,也允诺就算卖掉也不会影响
合约。
后来卖掉时,建商说因为新房东要用车位,让我们使用别的车位,想说不会损失权益就好
,因为我们租房的考量就是要能够停车。
最近建商说房子都卖掉了,我们不能再有停车位,但我们当初跟建商的合约,很明确的有
写说租金含车位,也因此发现这几个月房东在知情的状况下让我们付她的一个停车位。
想请问停车位是可以用民法来要求买卖不破合约的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