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误用国外商品DM在网络贩卖商品(不是卖图),被代理商提告2次,差不多的内容
第一次是去年11月提告,告的是虾皮卖场,
今年6月开侦查庭,应检查官开庭还再请对方提供著作的授权证明,所以想等结果再看要
不要和解,7月起诉后找律师,9月开了第一次调解庭,对方在调解时开价15万和不能再卖
这个牌子的商品,不然会一直拿别的法条来告(如商标),并出示他在6月又以著作权法盗图
告我Yahoo卖场,在调解庭表示要筹钱,会在10月中前完成第二次调解,
意外的是,这时第二个提告,9/26另一检察官开庭侦讯,果然是第二次上述对方告我的..
第二个案件检察官说等我调解结果,他才知道如何进行,会等..
3星期前已请律师就这2个提告跟对方谈和解,金额并没有要特别杀价,如果有当然好..,
但上星期致电,律师这星期说会回也
没有,当然我还会再问....
法院这也没有再寄任何要出庭或调解的文件给我..我就等...
想问说是不是第二个案件没委托律师会比较难做或是是不是能并案审理,如果没调解成,
但律师费是要怎么处理,自己预算无法再出一笔律师费了...
不好意思,如果有了解程序的人,再给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