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生病后的医药费开销都由妈妈和阿姨一手包办,
外婆目前稳定但每况愈下,医药费着实让2家有点吃力,
相对大舅舅就说没钱装死,
目前我们想出一个办法,
外婆只剩一间房子,他同意用房子去贷款
同意我们先前付出的费用用贷款的钱给我们,
我们表示房子以后就分4份(小舅过世但有小孩)
要签合约,
医药费分4份,房子(遗产)也分4份,
房贷我妈妈和阿姨出,
要大舅同意未来分房子1/4的时候扣除我们出的钱,
当是和我们借的,
若他有钱买3/4的房子我们以公告现值卖他,
若没钱我们和他买,
不知这样可不可行?
Ps小舅部分不用担心,除了大舅,我们另外三家关系很好
可能有一些地方没说淸楚,但事情真的挺复杂的,
我好难用文字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