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我之前有发文过
有个人侵占我的钱包 拿了里面的钱将皮夹丢掉
这件事的后续是 摄影机拍得很清楚他拿我皮夹离开的画面
警察上门时他也承认有拿了 但他狡辩说后来又放回原处
然后警察和我再去调了所有摄影机 他当然没有物归原处
后来就送检察官了 想当然这是一定成立的
我虽然不用出席 但是检察官一定跟他讲过了(绝对有罪的)
这家伙现在要跟我和解了
我想请问一下
我皮夹内的现金5000 皮夹本身4600 加上所有证件重办(收据我都留着)
我打算跟他要12000
但是我觉得他一定会耍赖 毕竟拿我5000最后要赔12000
他不耍赖我才觉得奇怪
所以我想请教一下
如果他坚持不赔我损失
那么就和解失败 案件重回检察官那边并起诉
请问一下 最后法官会判赔吗??
判赔是赔我吗??
我看到侵占罪条文 侵占遗失物是15000元以下罚金
这是罚金吧 是给政府的而不是给我的
想请问一下实务上有经验的朋友
这个情况 法官最后的判罚 会是什么状况
有几个情形 1 他要回复我钱包原状(民法213条?) 12000元
2 法官判有罪 并罚金15000元以下 他有前科
3 法官判有罪 他如果还我12000 就不罚金了 判缓刑??
不用考虑无罪情况 因为证据实在太明确了
可以请大家教我一下吗?? 因为我还得视到时情况调整求偿金额
如果他态度恶劣 并且确定法官同样可以判他15000罚金 我到时就要拉高求偿金额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