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80条
追诉权,因下列期间内未起诉而消灭:
二、犯最重本刑为三年以上十年未满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看维基写追诉权在刑事诉讼法上是指被害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嫌犯提出告诉的权利,亦即向
警察或检察官正式表示要追究这件犯罪的意思。
但第277条伤害罪为何提出告诉的期限是半年?各个警局都这样说。还提说告诉乃论之罪
的提告期限都半年。
第277条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犯最重本刑为三年以上十年未满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伤害罪提告期限应该是二十年
才对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