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
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处无期徒刑者,得
并科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
科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第三级毒品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
千万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第四级毒品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
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专供制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前五项之未遂犯罚之。
运输毒品最轻也五年开始起跳……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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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不要当小事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