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遗嘱房子分配比例&特留分问题

楼主: terryhosee   2020-11-16 20:46:59
如题,我外婆过世前有立遗嘱说过世后房子给我妈妈,
外公还在世,我妈有两个弟弟(大舅、小舅),
外婆过世后我妈妈分得5/8,外公1/8,大舅1/8,小舅1/8,
1.请问他们三个能得到各1/8是因为法律上特留分的规定吗?
2.这个比例是否正确呢?
3.特留分有时间限制吗? 听我妈妈讲好像有什么两年的时效,不过我并没有
google到相关的法规,就我所知那三份1/8就是属于他们的了吧? 应该没有
什么时效的问题吧?
这可能是很初阶的问题,不过因为本人完全不懂法律,google查询也不知道
是否正确,因此上来询问,麻烦请知道的板友解答,感恩!
作者: samh1024 (asablue)   2020-11-16 23:45:00
两年应该指的是民法1146条 继承权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请求回复之。前项回复请求权,自知悉被侵害之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继承开始时起逾十年者亦同。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1-16 23:49:00
首先要先确认是有效的遗嘱,再来讨论特留分及扣减权的时效问题。应继分:依《民法》(下同)第1144条第1款及第1141条,本件四个继承人的应继分为4分之1。特留分:依第1223条第3款及第1款,本件四个继承人的特留分为8分之1。至于扣减权的时效问题,有下列四说:一、不必规定说(永久抗辩权说)。二、普通消灭时效说:无特别规定,应适用第15条普通消灭时效规定,消灭时效期间为15年。三、继承回复请求权消灭时效说:类推适用第1146条规定(多数法院判决倾向这种见解)。四、撤销权之除斥期间说:类推适用第93条或245条规定。如果要深入研究的话,就去翻继承法的教科书。 另外,我会建议备妥资料(例如:遗嘱),向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付费咨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17 12:55:00
一间房子分成这样.....唉~~~~~以后有得吵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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