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外婆过世前有立遗嘱说过世后房子给我妈妈,
外公还在世,我妈有两个弟弟(大舅、小舅),
外婆过世后我妈妈分得5/8,外公1/8,大舅1/8,小舅1/8,
1.请问他们三个能得到各1/8是因为法律上特留分的规定吗?
2.这个比例是否正确呢?
3.特留分有时间限制吗? 听我妈妈讲好像有什么两年的时效,不过我并没有
google到相关的法规,就我所知那三份1/8就是属于他们的了吧? 应该没有
什么时效的问题吧?
这可能是很初阶的问题,不过因为本人完全不懂法律,google查询也不知道
是否正确,因此上来询问,麻烦请知道的板友解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