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之前课堂上抛出的问题 可是没有给解答qq
甲饲养之小狗走失,甲乃张贴寻狗启示,提供寻获者5000元报酬。尔后拾获该小狗,遂带回家饲养,并购买饲料细心照顾,某日该小狗闯入丙家,而丙发现该小狗就是甲欲找寻的狗,故立刻通报甲,并将小狗留置屋内。
请问以下情形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为何?
(1)若乙以为失主之意思而照顾时
(2)若乙为无主物之意思而照顾时
第一小题可以用无因管理等的方式解题没什么问题,最主要是第二小题的甲乙关系应该是什么?那应该要怎么解决?乙丙应该由谁获得悬赏报酬?
乙丙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
目前有想到误信管理、无权占有等,但整体写起来还是卡卡的qq
麻烦各位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