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年初有在向P2P网站集资借贷
最近受疫情影响 无力如约偿还
逾期该网站除了收取本金+利息之外
还收取违约金2%+作业费+这些费用的利息
还主动找债权人们用低廉价格购买对方手上债权,再向债务人收取完整债权金额
我想请问一下
若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
1.可否主张减免违约金、作业费、额外利息?
(仅照合约规定利息)
2.若网站用半折购买债权人债权,我可否主张用半折向网站买回?
3.若提出状况证明,可否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过去法官有判决过类似案例可供参考吗?
网站很硬不愿谈 都说一切照规定
不然走法律程序...
不好意思 google找不到类似的
不得已才来此询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