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文,若有不妥的地方再请留言告知。
我在FB代购专页及社团预购商品,但是对方在没有出货的状态下,删除整个代购专页帐号
、又把社团内相关文章删除后,退社团消失。
因此,我于前两周至警局报案提出诈欺告诉,后来她在昨天主动联系我,要退我商品全额
款项跟我和解。
她愿意到我报案的警局跟我签和解书,并现场退我商品全额款项,约6000。
和解书内容大致与下列范本差不多,只是改成现场退还款项。
http://www.legal-lawyer.com.tw/a0503a050301/a0503a05030102.html
因诈欺案是公诉罪,还是需要北上开庭,车马费部分是否也可以写在和解书中求偿?或是
先和解,我是否可以不出庭?
请问诈欺案正式审理前签和解书,是否有不利我的地方?
我咨询过一个朋友,他建议我等法院仲裁之后,若要和解再和解,对我比较有保障,而且
不知道对方是否是惯犯或背后有集团。
但我犹豫的地方,是因为我昨天见到对方,她只是大学生,想尽量以不起诉或是缓刑终结
。
我其实只希望钱全数拿回,也不想如果她真的有心处理整件事,还要留案底。
以上,希望有人能分享意见,谢谢!!!!
5/21补充:
对方有在和解书上明确写下列内容,是否更能保障我签和解书后不会有后续衍生问题(主
要是警方跟对方说,如果她因为被冻结帐户产生的损失可以对我求偿,这要如何避免?)
。
现双方误会厘清,于确认甲、乙双方并无故意诈欺及诬告,且互相认定此次事件
仅为民事纠纷买卖行为之间所产生之误会,双方均抛弃对本事件之其余民事请求,乙方并
不再追究甲方之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