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略述本次执法所采取的标准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4 17:57:01
一、前任版主未有积极管版这段期间,
相信大家很难期待对于违规行为可以透过正规方式矫正。
但面对缺乏理路的发言,总是无法按奈那一股追求真理的热情,
言语冲突在所难免。
你只要对话持续专注在法律点的讨论,
基于在纷乱氛围情况下,无法期待版主会介入管理,
不管你当时说的话是多么刻薄,多么惹人厌,
我认为都是合乎情理的。
举例:
未遂是一行为犯,而非以特定刑法发生罚与不罚,法条没载非代表不处罚
狗屁不通
刑法25条当白写的吗
难道我要惩处狗屁不通这边的发言吗?
谁才是更加接近法律真义?谁提出来的说法没有依据?
谁才是符合法律版宗旨的讨论?
但是,弄错条号、弄错判决字号、弄错判决内容,
或是提出完全没有任何学说判决法条函释支持的见解,
或者是诸如我认识某某法律事务所所长,
我老师是某某,所以我说的就是对的,
我打电话去问过,他们(谁?)说这样才对,
或是质疑对方是什么样的身分,
这部分我认为就是没有法律点,
持续争辩就违规。
二、(假如法律点低或者缺乏法律点)
如果是你先行起头以非关法律、离题、旧事重提、他版事务与促进法律讨论无关的论
点、断章取义他人见解、提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个案事实争执等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
所说,挑衅、引战其他版友,
那我不管之后得到什么样的对待,自己恶业自己承担,
民法有所谓洁手原则。
自己先违规,你不要可怜兮兮来跟我主张对方违规。
三、这次取缔标准就是违规超过十次以上,或是曾经闹版过。
四、有没有法律点我会自己判断,在参选前我也已经有说过,
只要找到任何支持的见解,不管判决、学说都足以证明你是有提出法律论点,
即使是少数说我也使努力捍卫;
或是你可以举得出来法理来。
但如果是我认为、我觉得,这部分没有法律点。
五、如果不满意我的管版方式,可以向小组申诉之后罢免我。
作者: algorithm (algorithm)   2019-06-16 14:30:00
这标准很怪,把这里当PttLifeLaw的伸手牌绝对不会违规超过10次以上或是闹版(因为射后不理啊)。而且这些文章与一般学业之类的讨论文相比法律点也低了一点。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6 21:33:00
谢谢前辈指教,所以这次取缔人数没有很多,最主要还是希望可以聚焦回来法律讨论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6-17 17:13:00
建议是以水桶及锁文为主,退文好像会变成文章直接删除,尤其删文后违规情事直接消失,会导致脉络不清楚。其实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保留原文让大家“瞻仰”一下违规情事这样大家心里会比较有底。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7 19:35:00
公告有部分违规情事,不过G大是不用担心会不会违规啦其实标准就是这样:是不是来讨论法律,会不会实质阻碍讨论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6-17 19:46:00
不是我担心 而是觉得把原文删除 反而阻碍了处置的公信力保留原文 能使大家了解该位违规者的违规情状比较不会因为该违规者事后争辩 却因原文已不在模糊事实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7 20:01:00
不会,都有收录在精华区里面,回收桶也找的到原则上我对于违规情事不那么严重,还是很宽容在处理如果愿意改正,或是承诺不会再犯,我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持续争辩没有违规,或者故意去测试执法的标准,怎么样让人无法接受吧?水桶之前,跟违规者的沟通都还有留在版上,我也是尽了最大努力,设法让他们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被容许但他们不愿意遵从,或许原因跟为什么会违规一样吧另外A大的问题我也是想很久,到底要不要针对询问问题设限制,如果有限制可能会影响讨论的热度,毕竟现在纯粹的法学探讨文章越来越少暂且还是不去处理这一部分,看之后状况再去调整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6-18 01:18:00
因为看到最近纠纷不少 想了解一下状况 不过找不到文章精华区也没有看到 不然或许可于处置公告时 一并写明所砍除争议原文收录何处 以昭公信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8 07:50:00
违规情节严重而被删、退的文章都会移到版主暂存区其他版也是采取相同作法,那为什么锁起来,我自己是认为一是要避免其他人仿效相同作法,带给管理方不便二是内容已经严重影响秩序不过你说看不到文章,那我大概知道说的是哪一件XD其实纠纷也不算多,前任版主大约两三年没有管版,当然这期间违规的人不少,我只是代表性抓几件出来审语气有点不顺,修正一下两三年没有管版,违规的情事很多,我代表性找几个违规样态很明显、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已经提醒仍然不改正因为是一次判几个代表性案件几个月累积下来的违规,可能会让你觉得纠纷很多我现在还在考虑要不要加重某位版友的水桶处分最主要原因是他常常会偷换命题来激怒版友#1S2J6s0z (LAW)#1SKktXY_ (LAW)#1SMRZvX9 (LAW)还有常常会带来错误的法律见解#1SsvkRp9 (LAW) 更不要说这篇直接在版上公然索取资料是不是有隐含他人私密资料,我无从判断,但会从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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