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y711违规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2 20:50:51
判决:
使用者sy711必须于就其挑衅、人身攻击之推文,诸如针对使用者KKyosuke
相关非理性回应、以及声称a9301040不具律师资格之言论进行道歉、澄清相关事实
,否则将予水桶处分。
理由:
使用者sy711于本版声称其系执业律师,却多次与他人法律见解相左时,
发表与本板不符且无益于讨论之偏激推文,甚且扭曲、混淆本国刑法未遂之
处罚,须以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为限之原则,该名使用者亦多次于无合理查证
情况下,指称他人不具律师资格等等。
证据:
https://www.ptt.cc/bbs/LAW/M.1469849966.A.BB0.html
→ sy711: 1.未遂是一行为犯,而非以特定刑法发生罚与不罚,法条没载非 08/02 18:13
→ sy711: 代表不处罚,知名例子数年前知名小模无名网志密码照片外流, 08/02 18:13
→ sy711: 被告有三人,其一入侵密码未遂却因犯行重大,以妨害电脑以及 08/02 18:13
→ sy711: 妨害秘密未遂判刑 2.v的资讯过时,测谎须自费已非在司法大厦 08/02 18:13
→ sy711: ,司法已不允许两造滥用纳税资源,早已改至指定专业机构进行 08/02 18:13
→ sy711: 自费测谎,费用采次数收取,一次约为八万 08/02 18:13
→ sy711: 行为是否造成实害均非断定罪行成立与否,未明眼可见之潜藏 08/02 18:23
→ sy711: 实施行动才是量刑标准,未遂虽属无实害具体结果,不代表会被 08/02 18:23
→ sy711: 法院认可 08/02 18:23
推 sy711: 你才狗屁不通,你法律常识我看很多,真差 08/02 18:59
→ sy711: 少数的客观构成要件尚规定行为时的特别情状,以修正基本构 08/02 19:07
→ sy711: 成要件而成为变体构成要件,或作为成立犯罪的必要条件.你有 08/02 19:07
→ sy711: 没有读好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还是只翻25? 08/02 19:07
→ sy711: 未遂又分普通未遂与不能与中止与准中止,你四种熟不熟?未遂 08/02 19:16
→ sy711: 处罚25有明文,但是四种以普通未遂最岢.普通未遂犯,刑法虽规 08/02 19:16
→ sy711: 定得减轻期刑,乃因行为一经着手虽具有侵害法益之危险性但尚 08/02 19:16
→ sy711: 未发生预期之结果,与即遂犯已生结果者不同,故得按即遂犯之 08/02 19:16
→ sy711: 刑减轻之 08/02 19:16
→ sy711: 又本条仅规定减轻之,故其应否减轻,仍由法官斟酌案情定之... 08/02 19:20
→ sy711: ..这些你有没有读到?还是你只翻基本小六法?连刑法有未遂犯 08/02 19:20
→ sy711: 之处罚规定与未遂分为哪些,书翻不到? 08/02 19:20
→ sy711: 看下来,两位ky酸民法律常识好弱,弱到还酸人酸到很光明正大, 08/02 19:48
→ sy711: 连最基础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会因应案件与触发点不同而有 08/02 19:48
→ sy711: 变化之可能都不清楚,还理直气壮.刑法25,然后呢?未遂犯分成 08/02 19:48
→ sy711: 四种与普通未遂由法官斟酌定之刑责与客观要件下可变体为犯 08/02 19:48
→ sy711: 罪要件也不懂,都写了小模例子,还说狗屁不通,我也把刑法所述 08/02 19:48
→ sy711: 及未遂明文规定打出来,所以是你们没翻书只看基本小六法?还 08/02 19:48
→ sy711: 是把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可以变化给忘光? 08/02 19:48
→ sy711: 不用,上次跟我对赌十万的也假的,他还比你大咖多了,法学是你 08/02 20:13
→ sy711: 一千倍,你自己找判决,我不把花在你这个人身上,判决一定有, 08/02 20:13
→ sy711: 小模当初有报导,你自己记得捐 08/02 20:13
→ sy711: 你真的好弱,我听说你存证信函那伟大事迹到现在还忘不了 08/02 20:14
→ sy711: 客观要件与作为犯也读好一点,只会班门弄斧基本小六法,连客 08/02 20:17
→ sy711: 观要件可以变体作为犯罪条件也不懂,欸,太弱还当酸民笑人 08/02 20:17
→ sy711: 认为我狗屁不通是你的事,别人一样认为也没差,一个把存证信 08/02 20:21
→ sy711: 函说是平信,这可以在法律板教人法律? 08/02 20:21
https://www.ptt.cc/bbs/LAW/M.1470583113.A.91D.html
→ sy711: 那个'"一部"转租'推文,法律里何谓一部?非指房屋就叫一部分, 08/08 18:56
→ sy711: 尚指可转租全部房屋少了当初的附加家具,或者转租承租人租 08/08 18:56
→ sy711: 约到期前,都称一部. 08/08 18:56
→ sy711: 没444-1?他贴的民法大全图片是假的? 08/08 18:57
→ sy711: 酸民,常识不足不要闹笑话 08/08 18:58
→ sy711: 买本民法大全 民法概要 民法总则很难吗 08/08 19:01
嘘 sy711: 不可思议景象乃身为法律人,竟不信自身实务与所学所读,回对 08/08 19:03
→ sy711: 的答案竟只因被酸,就向酸民道歉认错.与其跟卖弄错误酸民道 08/08 19:04
→ sy711: 歉,怎不有自信坚持自个答案?这才笑掉我大牙
→ sy711: 是,已查修正日期为民国104年06月10日,I II并拢,我书得汰换, 08/08 19:10
→ sy711: 感谢指正 08/08 19:10
→ sy711: y最好笑之处乃落井下石,每个推文均是 08/08 19:11
嘘 sy711: …. 08/08 21:16
→ sy711: 烂到极致与差劲到极致与无脑极点教什么法律 08/08 21:17
嘘 sy711: 你可登入自然人凭证?我贴出修正,你捐十万?还是像之前赌十万 08/08 21:19
https://www.ptt.cc/bbs/LAW/M.1545740069.A.C13.html
→ sy711: 楼主,a9301040是假冒律师名义的乡民,有不懂之处直接到法院12/25 21:47
→ sy711: 找免费咨询
违反板规:
第一条:[总则]
 
  本板为批踢踢法律板,属学术性质之讨论板,故重于学术研究与实例问
答。秉持着法律服务之精神、保障板众利益以及维护板上秩序,特制定
本板规。板上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规与板规管理;板众不得
因不知相关板规而免除责任。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四条:[推文规范]
 
  二、推文时严禁带有谩骂性文字、人身攻击,挑衅、公然侮辱。违者将
    予以警告或水桶处分。
第三章:罚则
第五条:[警告、水桶、劣文]
 
 一、板主对于犯行不严重或初犯者,仅给予警告。相同使用者警告累计
    三次者,将处予水桶。
  二、水桶期限最高至一个月,期限满请来信告知板主解除。
  三、水桶解浸后,仍连续违反板规者,得连续处罚之。倘若其情形严重
者得加重水桶,期限最高至三个月。
  四、违反第一、二、三条者,若情形严重,板主得给予劣退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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