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v3su违规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2 21:09:12
判决:
使用者v3su必须于就其挑衅、人身攻击之推文,以及声称a9301040不具
律师资格之言论进行道歉、澄清相关事实,否则将予水桶处分。
理由:
使用者v3su每与他人法律见解相左时,即发表与本板不符且无益于讨论之偏激
、不理性推文,部分言论甚至与我国法条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且其于亦多次未有合
理查证情形时,指称他人不具律师资格,显然妨害他人名誉。
证据:
https://www.ptt.cc/bbs/LAW/M.1469849966.A.BB0.html
→ v3su: 您还是好好想想,前因也是您自己造,要论后果虽未知数,但他 07/31 20:48
→ v3su: 动手动机也是因为您,白白被打就不甘愿?您却没想过您去动人 07/31 20:48
→ v3su: 家指纹加密的手机,还可以说出您原本愿意摸摸鼻子……,我 07/31 20:48
→ v3su: 先说,妨害电脑罪有罚未遂犯,您再抱持这种您觉得您委屈、硬 07/31 20:48
→ v3su: 要互咬伤害罪…再看看检察官怎么处理吧。在您触碰她指纹加密 07/31 20:48
→ v3su: 手机“高达两次”同时,您的意图就已经很明显了 07/31 20:48
https://www.ptt.cc/bbs/LAW/M.1470583113.A.91D.html
推 v3su: 就叫原po问律师啊。我当初不也搬法条,结果法官根本不鸟我 08/08 17:27
→ v3su: 我还被用444-1打枪,您有看444-1与善意第三人、受让人之所 08/08 17:29
→ v3su: 有相关规定吗?而这官司不只我打输,不然坊间一堆二房东怎 08/08 17:29
→ v3su: 来的? 08/08 17:29
→ v3su: 我真的觉得…您该加强法学,是厚厚整本在细述民法或刑法那 08/08 17:32
→ v3su: 种,包括客观要件、契约变体与歧义,然后在那乱教 08/08 17:32
→ v3su: 契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产生变体要素,而构成主观认知要件,这 08/08 17:34
→ v3su: 您都不懂吗? 08/08 17:34
→ v3su: 您法学真的差到是我在这看过最糟糕的,连存证信函规定是挂 08/08 17:35
→ v3su: 号,也可以讲成平信收取……… 08/08 17:35
→ v3su: 而我现在细看您的443,搞笑吗?“但租赁物为房屋者,除有“ 08/08 17:48
→ v3su: 反对之约定外”,承租人得将其一部分转租于他人。请问您这 08/08 17:48
→ v3su: 位存证信函大师,在租屋契约没写、出租人当初也没说不得转 08/08 17:48
→ v3su: 租,试问如何主张当初有反对约定存在?还是您只看443前与后 08/08 17:48
→ v3su: 而已?没看中间最重要的?还说我每次打输?大师,我只输过这 08/08 17:48
→ v3su: 个官司,哪来每次? 08/08 17:48
https://www.ptt.cc/bbs/LAW/M.1545740069.A.C13.html
→ v3su: 唉,假律师,你要就快去提告。你折腾我三星期、我照规定转帐 12/26 18:00
→ v3su: 、也害我被站长骂、卷入台北律师公会电话告知你是诈骗,这就 12/26 18:00
→ v3su: 是我超级火大杠上你原因。要告届时我给你我正确资料,不用发 12/26 18:00
→ v3su: 函到这边打扰站长 12/26 18:00
→ v3su: 我这篇不再回应假律师,看到他诡辩就无言,别篇我会继续告 12/26 18:02
→ v3su: 知发问者,以上,完 12/26 18:02
违反板规:
第一条:[总则]
 
  本板为批踢踢法律板,属学术性质之讨论板,故重于学术研究与实例问
答。秉持着法律服务之精神、保障板众利益以及维护板上秩序,特制定
本板规。板上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规与板规管理;板众不得
因不知相关板规而免除责任。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四条:[推文规范]
 
  二、推文时严禁带有谩骂性文字、人身攻击,挑衅、公然侮辱。违者将
    予以警告或水桶处分。
第三章:罚则
第五条:[警告、水桶、劣文]
 
 一、板主对于犯行不严重或初犯者,仅给予警告。相同使用者警告累计
    三次者,将处予水桶。
  二、水桶期限最高至一个月,期限满请来信告知板主解除。
  三、水桶解浸后,仍连续违反板规者,得连续处罚之。倘若其情形严重
者得加重水桶,期限最高至三个月。
  四、违反第一、二、三条者,若情形严重,板主得给予劣退之处分。
作者: v3su   2019-06-12 23:12:00
直接水桶吧。你骂人挑衅都没事,你说了算。我可以跟任何人道歉,唯独不会跟假律师及你…再劳烦你水桶了,不好意思我这有被传唤的公文、公会庭呈声明,这里老鸟跟律师版几乎都看了。假律师就是假律师,就只有你们乐在其中,以上,完:)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3 08:12:00
你被传唤是可以证明什么?重点在于你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就随便诬陷别人不具执业资格,没有去查证就到处诋毁版友声誉,另外,法务站长也说明你根本没有向他求证即伪称已经确认他人身分,有这样的前因后果,谁愿意相信你的说法
作者: v3su   2019-06-13 13:11:00
笑死,法务站长给人的私讯说不认识、也跟我说不认识,所以不给转帐帐号。等别人贴出他说不认识假律师的信件,他才出来说不卷入,当人没眼睛看喔明眼人都知道他有没有律师资格,而且他当初贴的公会信件截图,我也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上次专业庭,公会即已告知,另外连他的真名我都知道了你说挑衅及没经过查证就水桶,那你在笑人家考不上、 约砲,这等同妨害名誉的事,你有水桶自己准备吗我不想再回复,你要怎么做是你的权益,但我不会道歉,因为假律师是事实,还在那边说不想被知道个资,拜托,很有事。以上,不再回应,要水桶就做 再劳烦你花时间了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3 13:33:00
OK,所以你未获得同意他人同意就散布个人资料
作者: v3su   2019-06-13 17:02:00
冒昧一问,请问我哪边散布他人资料?我只给看传票、公会庭呈副本,我什么时候散布个资?我觉得你要水桶、退文都有理由可以牵拖。我如果真的散布他资料,律师版那边早水桶我而且禀报站长删除我帐号,还轮得到这?糟糕,我说话不算话,又留言了,不好意思碍你眼,也造成麻烦,抱歉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3 17:30:00
你不是第一次在这个版指称别人不具律师资格,对于你提供的资料以及站长方面的说法,我很难相信你的说词我不太懂,争辩版友是不是有资格这有什么意义?难道争赢了可以增进你在法律方面学术涵养吗?你当初利用law版学习法律的心情是这样吗?你不如把这份心力、时间、金钱投注在书籍上面...如果你想继续在law版讨论,一是承诺不会在跟别人见解相左的时候,质疑他人是否有律师资格,或是其他相类似人身攻击、离题、旧事重提等等相关面的论述;二是从此不在继续攻击a9301040等等相关言论如果你真的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多充实自己吧,拿学说、拿判决打人脸,远比你持续用偏题,先检讨别人身家还要好言尽于此,不要以为我偏袒哪一方,我更希望事情可以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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