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因为以为会跟前女友结婚,在他妈妈的怂恿下,加上他妈妈说贷款给他付,因此贷
款近800万买了一栋房子打算以后一起住。
后来分手了。
头期(多少我不知道)以及从今年2月、3月、4月开始三期的银行房贷他妈妈都有付(三
期贷款约36000)。
房屋的头期还欠20万,我帮忙付了6万5。(头期跟建商签本票分6期)。
五月开始到今天,房屋贷款、头期款、房屋税均未缴。银行昨天打来催缴了。
因为房子不是我在住,我并不想缴。
房屋的名字以及贷款人都是我。
前女友为护理师、他妈妈职业不清楚。
我目前只有土地权状,房屋权状在他妈那儿。
这种状况让我压力很大,想请问有没有最少钱的方式把房子跟贷款都过给前女友或他妈妈
?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