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收到一封警察局的来函,案由是著作权案件
后来打去问警察才知道,我大概18个月前在网络上卖了一款东西,
然后图片用了代理商的图,那个东西我只卖了三个,
售出后我就没再管那个商品的网页,他虽然没下架但有完售两个字,
在我的卖场还是搜寻的到(这是虾皮的机制,商品完售后会有完售两个字,
但不会去下架)
请问我现在该把那个商品下架吗?
现在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办,我问法律系的朋友,
他说先找出是哪间代理商,私下跟他们和解请他们撤告,
然后我又到律师论坛问了律师,律师请我考虑委任律师答辩争取不起诉,
这部分我不太懂是什么意思,然后我就问律师说,我不能私下先和解吗?
律师说谈和解有风险,当我坦承犯罪后,就一定要答应对方条件,
如果他要求数百万赔偿金我都要赔,请问真的是这样吗?
我可以不要答应不是吗?就跑法院给法官判?
另外想再问这样的案件,和解金要多少才合理,因为我也很怕他狮子大开口,
那个图片我大概用了四、五张,但只有一张有用中文重制,其他全部都是韩国原文
所以我应该只有一张侵权?
私下和解这个办法可行吗?我可以打去警察局要对方资料吗?
再麻烦各位法律高手回答了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