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阿公83y(行走不便) 我爸(已过世) 叔叔(爸爸的弟弟)
事由:
因为阿公欠债 所以名下不能有财产 10几年阿公拿出一笔钱与叔叔一起投资一块地
该地是与外人(10几个人)一起投资的 所以叔叔跟阿公只是其中一个股东
名子登记在叔叔底下
现况:
阿公有意愿将该地拿出一半给我妈这边(目前该地现值已大于当时投资金额)
但碍于现在名子登记在叔叔那边 往后若阿公不在 怕有事后纷争(叔叔不承认)
但自己对于法律不是很清楚 请问这样的案例 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对自己跟我妈比较有保障 签署文件再盖章吗 还是可以再登记一半在我名下呢
谢谢
作者: Googletime (碎裂的记忆) 2019-04-15 12:05:00
叫阿公跟叔叔签借名登记契约,然后债权让与给你(要通知叔叔)。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9-04-15 12:33:00请阿公强迫叔父,将阿公投资比例的共有部分比例比例乘上阿公要赠与的比例0.5,登记给你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15 14:54:00债权人OS:(我的保障呢???)
要清楚的话,就是阿公跟叔叔立协议书,请叔叔立即过户给你,但将来再卖出的话,房地合一税会不少就是了。不然就是把阿公的持分,请叔叔折现给你们,最好写清楚。
请问T大 协议书内容有范本吗?双方有签名盖章 就据有法律效益了吗
叙明阿公跟叔叔借名登记的经过事实,不然就花钱请专业人士去写。写那个也仅是债权效力而已,我建议先拿先赢,不然等阿公往生了,考验人性是没有意义的。基于房地合一税的问题,我会建议叔叔折现给阿公,阿公再赠与金钱给你们。不过,理论上阿公的实践债权买卖(其他所得)是要缴所得税的,但通常叔叔应该是不会去通报国税局……
作者:
emily20 (emily)
2019-04-15 23:59:00...建议 感紧过户...不然以后有得吵,人心莫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