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察可以随意拦查吗?

楼主: enterpirse (小嘉)   2019-04-03 19:49:27
依据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四条
警察行使职权时,应着制服或出示证件表明身分,并应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项规定行使职权者,人民得拒绝之。
但同法第六条“警察于公共场所或合法进入之场所,得对于下列
各款之人查证其身分”
而依据第一项第六款
“行经指定公共场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所以他对你的拦查动作,则是依据此条款,
※ 引述《AppleC (苹果西打)》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
: 在目前的法律规律之下,
: 警察可以随意敲我的车窗做拦查吗?
: 因为我有查职权法第四条,
: 是说必须要告知拦查的事由,
: 但是我上礼拜遇到的警察是完全没有说明为何要拦查我,
: 就请我拿出证件,
: 当然最后也没查出任何事情,
: 第一,想请问这样有构成妨碍自由?
: 第二,如果没有构成妨碍自由,
: 是否有违法现行的法律?
: 因为那位警察先生并没有告诉我任何事由,
: 没说我违规,
: 或者说怀疑我酒驾,
: 什么都没说,
: 所以让我很困惑,
: 感谢各位版友解惑,
: 谢谢大家^^。
: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4-03 20:59:00
这是错误的 要记得看“指定”2个字你漏了同条第2项的部分,指定是由警察机关主管长官为之。实务上是由分局(大队)长以上层级的主官择定路段、处所实施临检或路检。所以随意拦查检查车辆实属违法。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19-04-03 22:46:00
警职法给警察发动盘查的裁量权太大,动不动就想盘查人,为何都没人想连署要求废除警察发动盘查的规定,根本扰民。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04-03 23:32:00
因为社会新闻的警察抓到通缉反,毒虫等等都是先发动盘查才有结果的。你有看过检察官,法官在路上抓通缉或毒虫吗?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9-04-03 23:36:00
我也觉得应该废除主动盘查 警察全部在所待命 被动执法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04-03 23:39:00
我宁愿被警察问个几分钟,也不想看到这个社会毒虫,酒驾嚣张的在路上啪啪走,那一天变被害人了然后对方要执行结果逃亡通缉了一辈子,只因为警察不能盘查。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19-04-04 00:12:00
不会啊,感觉台湾现在个人主义至上,为了自己不被警察盘查而侵犯隐私权,我想应该很多乡民会举双手双脚赞成废除盘查的相关规定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9-04-04 00:53:00
推1F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4-04 01:10:00
我也赞成警察通通采被动式执法,巡逻也可以废除,民众如果有需要就是110或至驻地报案,顺便降低警察人员勤务负担。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4-04 04:38:00
台北市不是推动过行动式派出所,要求警察更主动机动出巡
作者: jasontzymann (梵天)   2019-04-04 09:47:00
拦查几分钟是会怎样?不要把自由权无限上纲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4-04 11:00:00
我觉得不是这样,拦查行为的确有必要,但是那是建立在合法的情况下,而不是乱枪打鸟反正我就随便拦,拦了100个1000个总有一个会中,这样是不行的,如果都这样岂不代表我走三步路可能就会被拦一次?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4-04 12:11:00
很简单的道理 "随意"一定是不型的...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4-04 21:55:00
我没有随意阿,你一个人在路上走,关心一下^_^身分证借一下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9-04-05 10:28:00
赞成废除盘查条例,警察只能处理车祸其他都不要管。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4-05 11:55:00
盘查本来就没有法定的作为,只是依照535、警职法等相关规定去做出的一种执勤手段而已吧。然后车祸本来就不用警察处理了,你赔对方钱难道报警可以不用赔?民事问题去浪费警察资源也满有趣的。
作者: ugotnostyle (Iak)   2019-04-07 03:43:00
建议改成没人受伤的车祸自行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置 事后有争议报案一率无法受理 警察不主动盘查不巡逻 被勤在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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