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被侦查佐传唤

楼主: corydoras09 (一剑箓魂)   2019-04-01 20:46:20
侦查佐突然来我家
叫我明天去
https://i.imgur.com/D0GPltr.jpg
超嚣张
也不说我被告了什么
只说:
你看自己要不要跟家人解释
你做什么心知肚明
你明天就知道了
还是我先取消
等律师后再去呢?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9-04-01 20:50:00
我不懂你想问什么 侦查不公开 本来就可以不告知案由 让你有时间去灭证还是串供 二.你当然可以找律师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4-01 21:15:00
担心的话,就请律师陪侦比较安全一点。侦查程序时做的笔录往往是审判最重要的依据。一般人没有法律知识,面对检警威胁利诱或是诱导式讯问,没有律师在场陪同及适时陈述意见的话,是比较不利的。我讲白一下,司法实务上检调游走法律边缘的模糊地带,美其名为侦辩技巧,很多是实质违法的,问题是被告又无法举证,检调真的想玩被告的话,玩都玩残了,他们还不会有事咧。    侦办技巧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4-01 21:38:00
你可以找律师一起去 当然你如果合法通知2次未到他们也可以来拘提你
楼主: corydoras09 (一剑箓魂)   2019-04-01 21:42:00
感觉好像要花不少钱,查询了申请资格不符(除非最轻三年以上),但我们家经济能力也没有很好,再看看怎么办...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4-01 21:44:00
依刑事诉讼法(下同)第71条之1第1项前段及第2项准用第71条第2项第1款及第3款规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证据之必要,得使用通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场询问。通知书,由司法警察机关主管长官签名,其应记载事项如下:一、犯罪嫌疑人之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住、居所。二、案由。三、应到之日、时、处所。 案由就是警察为什么传你的原因,他怀疑你涉嫌犯了什么罪,案由栏可能写:公然侮辱案、妨害公务案、妨害家庭、毒品……,直接告诉你罪名。本件通知书案由含糊写个“刑事案件”,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你不知道案由,就无法事先做准备了,这对你就比较不利一点。 犯罪嫌疑人经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报请检察官核发拘票。(第71条之1第1项后段参照)所以不去的话,要想个理由通知对方比较好。 有人是认为此通知书仅含糊写“刑事案件”,无法使被通知人知悉可能于何时何地可能涉犯何刑事案件,无从准备起,刑事防御权也有如空气一样,本通知书的“案由”应根本视为未记载,本通知书不合法,未合法通知也不会有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报请检察官核发拘票之问题。但上面是考试才写的答案啦!实务上的话,你还是想办法先询问案由之后,做好准备,再去做笔录会比较好。至于要不要请律师呢?毕竟对方已经开始在用所谓的“侦办技巧”了,我认为有些钱是不能省的,有些律师陪侦收费是一小时几千块(但等的时间也计算在内,收费可以事先问),如果在什么状况都不清楚的话,找个刑事律师陪侦比较好。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4-01 22:20:00
如果直接跟他说刑事诉讼法71条规定,不知道会不会被砲轰建议找律师,第一次笔录很重要,因为以后很难翻供
楼主: corydoras09 (一剑箓魂)   2019-04-01 22:35:00
亲戚有个懂法律的来乔,已经知道是强制罪了,应该是没什么大事应该是很难成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04-01 22:46:00
你是不是没签联络簿抱歉,没看前面推文
作者: ChiehKuo (Jas)   2019-04-02 07:29:00
认同tao大 这案由有写跟没写一样真有够夸张...
作者: Rhodenbarr (Bernie)   2019-04-02 08:16:00
toast讲的也太夸张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9-04-02 08:29:00
他讲的不就是以前少年队去抓8+9的手法?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9-04-02 08:56:00
这种案由太夸张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4-02 09:20:00
案由:刑事案件,难道民事找警察…?? 有写跟没写一样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9-04-02 10:56:00
这案由真的不行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4-02 11:24:00
来不及找律师的话,你就去,然后只回答个人资料部分,其余部分不管警方怎么说,一概用行使缄默带过。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04-02 12:38:00
一定要找律师陪同去
作者: Rhodenbarr (Bernie)   2019-04-02 12:46:00
我说的夸张不是在说本案侦查佐做法如何,而是他对于实务的说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4-02 13:11:00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不了解案情前,就冒然去做笔录,本来就是非常不利的状况。无搜索票甚至夜间违法搜索,无拘票被“请走”等等所谓的“侦办技,当事人不谙法律,不知拒绝或被诱导或因畏于权势而被迫同意,叫出小房间外威胁利诱被告或证人为非任意性自白,检察官押人取供,这些游走法律边缘的办案方式,实则侵害人权,却是检调至今仍常用的手法。等等所谓的“侦办技,(这些字删除)。
作者: Rhodenbarr (Bernie)   2019-04-02 13:53:00
因为推文中有呈现对于侦查方有很大的误解的情形,本文已经失焦,不再回应了.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4-02 15:26:00
你根本没看上面的法条,若经“合法”通知2次未到,是可以声请拘票去拘提,当然准驳与否是在检查官,拘提未到地检署还能发布侦字通缉。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4-02 16:25:00
与其迷信一堆有的没有的,不如去找个委任一个好的刑事律师咨询及陪侦。 通知书之事由仅记载“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调查”之类的,实质上是侵害犯罪嫌疑人之刑事防御权。例如:警察怕杀人罪之犯罪嫌疑人逃逸,在通知书上故意以侦查不公开为由,事由记载“刑事案件”。该犯罪嫌疑人本能因为重罪而申请法扶第一次免费陪侦,却因为通知书上之事由没有写明涉嫌之罪名,而可能为了省钱或没钱请律师陪侦,甚至也无从事先准备,所以说实质上是侵害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04-02 16:32:00
真心建议,要嘛找律师陪同,要嘛把案情经过叙述上来给网友分析,就算侦查佐程序有瑕疵也是能补正,程序瑕疵难道可以推翻告诉人提供的证据跟控诉?实体会无罪?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4-02 16:32:00
犯罪嫌疑人之刑事防御权。 我个人用目视大数视分析,用google看到的警察局通知书十件会有九件写涉嫌什么罪名。      大数据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04-02 17:24:00
我上次赌博罪也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4-02 18:15:00
你先把电脑画面的截图保存下来。我有查《侦讯笔录与移送作业》一书及《警察侦查犯罪手册》第100点,确认犯罪嫌疑人通知书上应载明“涉嫌之罪名”,基本上这个警察的通知书是有问题的。
作者: Afun2009 (谢天)   2019-04-02 21:23:00
带律师去做笔录。
作者: Nipperdey   2019-04-02 22:50:00
尽快委任律师警询侦查吧!
作者: hopewind00 (河马君)   2019-04-07 09:24:00
结果是越想越不对劲系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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