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ewms (newms)
2019-03-25 17:00:01想请教一下,目前拍卖平台多以"保护个资法"为由,不提供买家的资料,卖家接到订单后
,只能打印"超商出货单"出货。
由于很多买家,下单后就搞失踪,不回应讯息(特别是在出货以后),变成卖家得自行负担
未取的运费。
跟平台反应,客服永远只会回应,"卖家可以自行挑选买家",及"平台无法提供买家联络
资料及帮忙联络"。
只是...我的疑问是,我在妳们的平台交易,且有负担交易手续费,我取得跟我购买商品
的买家资讯,这不是很合理且有其必要性吗?
因为平台不提供买家资料,致卖家无法联络买家导致的退回运费损失,由卖家自行负担,
实在有点说不过去,这样是否合理?对于"保护个资法"的定义,是否有点扩大解释,纯粹
想参考大家的意见,勿笔战,感谢
真心觉得,对卖家的权益保障真的很少><
何不换一家,也没什么好战不战的,规定在那,不违法,你可以选择y/n,就不是平台问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5 17:22:00出货后? 不是可以预收到帐户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5 17:39:00平台业者是否强迫卖家"一定要提供取货付款服务"???这就是关键点了,若今天是你选择提供,风险当然卖家担你说因为有付费给平台? 那就回头看一下契约书嘛~很难?说真的,担不起电销风险,还是乖乖换平台或开实体店吧开实体要成本? 那....买家可能不付款取货,不也是成本??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3-25 18:33:001) 其实平台问题你可以到 e-seller 板跟其他卖家讨论对策 law 板顶多给你看法跟方向 但你的资料在平台那里说真的也做不了什么 服务条款你有同意很多事都是业者方较为有利 2) 跟你说分享一个数字好了 选择超取大约有5~10%左右的人(系统平台的内部数据/经验) 需要短信特别通知尽早取货 甚至不拿的也有 所以说合不合理看你能不能承受这个损失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9-03-25 19:01:00不取货你也不能怎样,不然取了货再用消保法七天内退货,要你派宅配去拿,你运费损失更多
往好处想你赚一半的运费 不然同楼上取了再退妳要花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