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请问一下有关遗产侵占的问题
因为外婆去年四月过世后遗留100多万的现金跟一栋房产,外婆的法定继承人共五人
目前房子有出租,其租金跟外婆的现金都委托其中一位法定继承人代为管理支付丧葬费用
及其他费用,现在外婆丧葬费用已经处理完毕,但还有祖坟问题希望运用这笔现金修葺祖
坟后,剩余的资金再分配给五人,但是今年二月之后这位代为管理的法定继承人完全不出
面,也不把所有资金明细提供出来,打电话也不接,写短信也不回
想请问
1.后续是否可以提告侵占罪
2.另外因为是三等亲内提高这样是否有超过六个月不能提告的限制?
3.是否需要自己请律师?
4.提告是否需要证据?但明细都在管理人手上,需要什么证据才能提告呢?
谢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