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爬文 但是没有接近的案例
代po, 以第一人称叙述比较顺
请教各位法律版的大大们,
小弟最近发现 有一些寄给自己的比较关键的文件
(ex:信用卡发卡的文件这类比较重要的)
这类需要本人亲领的信件
被非同住直系血亲长辈偷刻私印 然后去邮局冒领走了
领走后也没告知 也当作没发生 不知道用意为何..
因为长辈常常做这类事 非常困扰
但是直接报案好像又太狠
很有可能变成没做错事却被亲戚责骂 然后问题反而被模糊了
请问能够有什么方式 能够透过比较正式的作法
来告知/声明 如果再这样做 就要采取法律行动了 类似的警告呢?
不知道存证信函是否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另外有google 爬过文. 还是想确认一下
存证信函是否可以自己亲写了以后挂号寄出即可
还是存证信函要透过官方单位见证才有真实效力?
另外, 邮局随意的让非本人以私刻章 (非原始留存印鉴)领走重要信件
是否有任何强制的方式可以让邮局知道这样做是不可以的呢?
(p.s: 因为如果只是嘴巴讲讲 应该又是道歉 然后下次换个窗口一样发生)
谢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