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给付迟延

楼主: blue999 (FLY)   2018-10-18 22:16:37
想请问一下
给付迟延的这两个条文 民法232 255
第 232 条
迟延后之给付,于债权人无利益者,债权人得拒绝其给付,并得请求赔偿
因不履行而生之损害。
第 255 条
依契约之性质或当事人之意思表示,非于一定时期为给付不能达其契约之
目的,而契约当事人之一方不按照时期给付者,他方当事人得不为前条之
催告,解除其契约
这两个条文 很像 都是逾期给付后,对自己已没有利益。
那这两个条文 可否合并请求? 也就是
比方 店家迟送了我的生日蛋糕, 我可否主张 232替代损赔+255解除契约 ?
谢谢!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0-22 12:34:00
台湾的民法,基本上是填补损失,要赚钱,请自行约定条款,不过以赚钱为目的,希望对方不能履行契约,有违契约真意。当然,过程中即便解约,也造成你的损失,当然可以请求赔偿了,学理上称类似契约请求权,法条就是你列的对不起,还有其他法条才对,我上面叙述好像搞错了,诚挚说声抱歉。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10-18 23:56:00
择一请求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10-19 02:12:00
不太一样 择一请求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8-10-19 07:25:00
一条解约,一条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作者: luluhihi (三星杀手Lamigo)   2018-10-19 17:35:00
解约还价金+逾期讨损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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