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假如公司有公告出年终奖金发放方式满一年者两个月本薪,未满一年者依照到职
天数按照比例发放,但是最后实际领导的年终奖金却是用一个月本薪去乘上(到职天数/3
65天),这样有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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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5 13:01:00[一块钱都不发,都不违法]除非他写在你的劳动契约,为工资的一种你解读成 两个月本薪x到值天数/365老板可没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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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5 13:15:00[去跟你老板讲啊]
讲了,他不甩我,所以才会来这问看看有没有违法,感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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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u (qweasdzxc)
2018-02-05 13:22:00少一倍的意思吗? 跟老板要 不给就找劳工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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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5 13:28:00注意刚刚上面写的,假如照原PO所写的文字不差的来看他可没说 "两个月x天数/365"....我刚刚要提醒的就是这
那如果有些员工是用两个月呢,而我老板刚刚回我,剩下的一部分之后有机会补发给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5 14:55:00那,你还要申诉嘛??? ^_^
作者:
vendor (这是我用生命画的魂)
2018-02-05 15:56:00有正式公告应该可以告他,前阵子的新闻看到有劳工赢
妳还打算待多久? 妳要到同理 老板可以找机会扣回去EX.明年突然改成年终奖金一个月 表现优异者加发然后只有妳没有表现优异 XD恩惠性给予 吵赢告赢都是一时的 除非你要走人不然老板多的是机会找回来反之 不待了就是要吵要告反正她没机会找回来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