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无劳保职灾请益

楼主: cindy2156 (纯纯)   2018-02-04 03:45:59
文长~
先前已po过Employee版
若违规请告知 谢谢
家父(58)是名瓦斯行员工,
去年11月中晚间于上班时间搬运瓦斯至客户家中,
因公司传达有误,需再将瓦斯桶送回公司。
随后客户听到外头发出巨大声响,急忙跑出查看,
发现家父已倒卧在楼梯间,立即报警并送医急救。
经紧急开刀抢救,家父生命征象虽已稳定,却迟迟无法顺利恢复意识,
医师评估病况预后不佳,未来将无法自理生活,且需长期卧床,
故目前转往机构安置。
家父于民国100年初到oo瓦斯行任职,
但其并未替家父加保劳工保险,
且事发半年前只剩家父一人担任此公司的瓦斯搬运工。
经本人与舍妹查证,
家父每日上班时数约为11.5小时、月休2日,
又秋冬天气寒冷、属搬运瓦斯的旺季。
综合上述,
oo瓦斯行疑有导致家父工时过长、体力超过身体可负荷能力之可能,
且因家父并无劳工保险,事发后无法请领任何给付或补助。
因事发突然,家父又陷入无意识状态,
主治医师与职业病门诊医师皆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属于职业病,
但由于瓦斯行员工数小于5人,因此咨询过好几位律师的看法都不同,
不过家父在工作时间出事是事实,
故上个月底曾致电至瓦斯行寻求老板和解,
但是对方先念了舍妹一顿,并说舍妹没资格与他谈。
我们认为瓦斯行只是在拖延时间,
因为家父出事后到目前快3个月只来看过2到3次,
期间完全没有提起薪资或医疗上的帮助。
其实我们只是希望瓦斯行能够负起业主应有的责任,
因为家父未被加保劳保,导致很多权益受损,
我们也希望对方能够跟我们姐妹好好沟通,
谈定一个可支付家父医疗费且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
但由于业主的态度,
多方考量后想请新北市劳工局调解委员会居中协助调解。
目前我们手边的证据有
非常零星的薪资袋
无加保劳保证明
在职证明(到职日期/底薪/抽成方式/工作与休假时数)
家父近两年就医纪录(工作导致的关节疼痛、一般感冒与皮肤搔痒等)
调解申请书已完成
预计采取调解委员会方式(新北市劳工局)
请问板上有没有大大有相关经验或有不错的调解委员可以介绍?
https://goo.gl/fTxpGh
新北市第3届劳资争议调解委员名单
(名册好长一串我怎么知道该选谁@@)
在此先谢谢版上的大大拨空看完此篇
PS:
本人目前在塑胶医院担任轮班治疗师、为家中主要经济来源,
舍妹去年毕业、年初刚成为职场新鲜人,
而家母已近退休年龄。
家父与家母关系并不融洽,
因此很多事情都是事发后我们姊妹俩一点一滴拼凑出来的,
一切事务也是由我们姊妹俩出面处理。
补充说明
目前我们只能"主张"家父过劳却无任何实质证明
我们花了两到三个星期的时间咨询职业病门诊
但最后因为"非本人看诊",而无法开立任何证明
毕竟在台湾,过劳的认定非常困难
而个人疾病、过劳与职业病时常无法明确区分
所以才担心在调解委员会上站不住脚
作者: wwfman (ouch)   2018-02-04 14:29:00
劳基法59、62可以看一下,职灾期间薪资照给,职灾补偿即使没有劳保,雇主应负赔偿责任然后这个上班时数严重违反劳基法第30条看一下加班费有没有照给,没有的话应该要补给即使雇主称用现在最弹性的4周变形,仍应维持每2周2天例假补充说明 原文末段建议主张职业灾害,对应到的法条比较广然后劳动契约的内容(含口头契约)只要低于劳基法标准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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