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imaginably (kyle) 2017-08-25 20:48:00
支持没有错误。但硬要说的话应该是打击错误,盖因行为人实行失误所致,与客体错误的误认有别。不过这根本就是没有错误啊哈哈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5 21:21:00来个好笑的....某甲某日用枪爆了某乙脑袋,被检察官以杀人罪起诉,法庭上,某甲辩称,伊根本没有要爆某乙脑的打算他只是往某乙旁边开枪,没想到某乙自己耍白痴往我开枪的空地闪躲,于是就被子弹爆脑,本人无杀人意图请法座审酌实情,变更起诉法条,改以过失致死罪论刑要是今天题目改成 已转身躲开,导致后面路过的丙眼被打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