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重男轻女的家产问题

楼主: jatin (LUBIPAPA)   2017-08-24 17:17:05
帮女友带问的 事情大概是这样
女友家里还有个弟弟
因为爸爸观念比较传统 十分重男轻女 认为女生以后嫁出去是别人的
不该分家产 让女友感到非常心寒
因为女友妈妈前几年因癌症过世 其中照顾妈妈部分的时间 金钱支出
女友负担蛮大部分 弟弟几乎不闻不问 或常常找不到人 到现在也是
而最近女友想使用家里的1楼店面做生意 爸爸也同意
不过要她签切结书保障弟弟 说要去法院公证签 主要内容大概是
1.甲方(爸爸、弟弟) 乙方(女友)
2.甲方同意提供乙方使用房子 效期为10年
3.房子使用期间如(爸爸)仍健康,生活能自理房子所有决定权扔在(爸爸),
如使用期间内(爸爸)不论任何原因往生,房子所有权归(弟弟)继承,
房子一切主张立即归(弟弟),乙方不得有异议。
有点像是先写好遗嘱分家产的意思
而且爸爸还说,如果不去法院公证签那房子就不给她使用。 目前房子价值约2000万
对此女友非常难过,觉得家里已经把她当外人了。
想请教的是,家产继承不是有特留权的部分吗? 子女应该是可以平分
如果爸爸没有在生前把房子过户给弟弟话,万一爸爸往生房子在爸爸名下,
这份公证是否有法律效益? 女友完全无法分得房子吗? 谢谢大家
作者: mary0228 (安安我小狐)   2017-08-24 17:21:00
如果爸爸只有两个继承人的话那应继分就是你女友跟弟弟各1/2的财产,特留分是应继分的1/2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7-08-24 17:41:00
只要爸爸活得够久,我看很难
作者: MarcoLou (暱称)   2017-08-24 17:47:00
干脆女儿也写不负责照顾爸爸老年生活...
作者: u96873 (阿均)   2017-08-24 20:29:00
不能预先抛弃继承权吧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8-24 20:34:00
这种等他老爸死了姐弟绝对上法院,但是目前我觉得完全不要跟爸爸提起任何继承法相关概念,否则他也可以生前处分财产,对女生更不利。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24 21:04:00
预先抛弃继承无效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24 21:48:00
楼上正解了,这个公证人可能不予受理但所有权人生前本来就可以自由处分财产,包含把房子送人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8-24 22:58:00
公证人应该不会受理这种违反公序良俗的文件。除非爸爸生前过户房屋给弟弟(但税金不少,而且爸爸可能也会怕手上没财产,将来房子变卖而被赶出门),否则我看爸爸去世后,继承人应该会有所争执。我看付比市价低的租金,跟爸爸承租房子,也要写好租约,这还比较实在一点。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8-24 23:54:00
是说非要用那间店面不可吗?不如跟别人租还不用忍受这种鸟事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08-25 08:58:00
如果决定使用承租 记得找公证人来处理该缴的税金那些就好好处理 记得房租要汇到父亲的帐户内 确保他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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