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小车祸事故后续请益

楼主: hadien (等待发薪日)   2017-08-24 14:21:47
请教各位,小弟一月时候出个小车祸,对方脚小伤,在七月因第一次调解未成对方提起过
失伤害本周至地检署出庭,检察官也认为是小事情又叫我们择期再安排调解一次
案由:
对方机车在中线上停等红灯时脚申至汽车道,我方开车因红灯慢慢滑行要停止时未注意到脚
右前轮压到他的脚背前侧,医院判决无骨折仅筋肉伤休息一星期即可,对方最后休息一个月
提出赔偿为医疗赔偿(强制险给付)+中药赔偿(18000)+薪资赔偿(15000)+鞋子赔偿(6000)
1.薪资赔偿我这边无异议,鞋子一双6000对方随便到购物网站印下来就跟我说他鞋子值6000
我也不去追究了薪资有没有真的请假一个月我也不管了,但是那个中药赔偿他提出说他去中
药行开了三帖一帖6000的药一共18000这个我就不太能接受,只有随便一个手开收据上面只写
中药三帖就要跟我讨?谁知道你开了什么当归人参药吃
2.对方收据上面写的竟然还是脚踝及膝盖挫伤(跟此次部位根本无关),检察官在问的时候他
说是因为脚背受伤,筋脉影响到脚踝和膝盖(检察官脸色看的出来三条线),也认为根本是个小
事情所以又叫我们回去二次调解,但我想之后调解应该又会针对这笔钱讨论
想请教以下问题
1.如果到时候对方坚持这笔钱而调解失败,到时候是会在回到地检署还是直接就上法院去?
2.如果又回到地检署或法院,是否会先针对对方金额合理提出一个判断看要不要当庭和解
还是就是直接等判刑,金额合不合理是民事庭的问题?我说不合理对方一定不接受,想说由
检察官或法官说出口他会不会比较妥协一点
3.爬文过已知道过失伤害最低也会一个月,易科罚金也就三万了,后面又会加上民事部分重新
赔偿,这样看起来直接和解(四万)似乎比较划算,所以我应该就是全盘接受这样是吗?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8-24 14:38:00
3对 其他应该不用回答了吧
作者: whatiwant (我想要)   2017-08-24 14:41:00
你这种轻伤 不可能判到一个月 判到一个月 都是有点严重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8-24 15:11:00
通常是从脊椎向下影响大腿、膝盖、小腿、脚踝比较少从脚踝向上影响的
作者: adesjs5002g (Ken)   2017-08-24 15:48:00
最低要一个月吗?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8-24 23:17:00
量刑系统查到自由刑最低是拘役5天 不过算上时间 直接和解应该比较划算
作者: foodfood (ffffff)   2017-08-25 14:40:00
你直接四万给他省去麻烦检查官跟法官不会在庭上跟他说金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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