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父过世,手上有一栋房子要分配
但碍于奶奶目前还在居住,暂时无法变卖
所以持有人变成我 妹妹和阿姨(父亲再婚)
由于和阿姨关系不太好,上大学后就自立自强鲜少联络,因此想说直接办抛弃继承,之后不再过问家里的事
但阿姨觉得办抛弃会被亲戚说嘴(虐待前妻子女之类)
因此希望我能办限定继承,到时候亲戚要争至少可以拉我下来坦
但其实之后房子要怎么处理我也很难有实际决定权
我实在不想下来淌这浑水,也不想再跟这家子有牵扯
当初谈过要拖我下水,保险金部分就得拿来还学贷,她直接了当的拒绝我
反正就是什么好处她都想拿,但出事就叫我出来扛
目前卡在抛弃继承需要其他继承者书面签章同意,阿姨百般不愿意
想请问如果到时候办限定继承后,我还能另外抛弃自己的继承份吗?(让给政府之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