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外劳(机车)被本国人从后方擦撞
因我当时到场时,对方已经先离开了
所以根据外劳叙述的状况如下
他们当时在停红灯,后来右转灯亮了
他们便起步右转,但本国人开车从外劳左后侧擦撞
造成对方车体轻微受损(右前方保杆约比拳头小凹陷,前后车门一道不深的刮痕)
外劳则是两人受伤(手脚挫伤,轻伤及摩托车车体受损)
因有先询问过警察这件事的责任归属
警察告知外劳是起步车,可能错较大
但外劳说法是对方车速太快,根本没有办法反应
所以我告知外劳就赔钱和解算了,因为对方车体真的不严重
对方保险公司请原厂估价(mazda)
开价3万四左右,其中将近一半是保杆要换新的,价钱约一万五
对方车体状况照片交给我们公司配合修车厂看
说是价钱一万多便可复原,包括保杆不需更新
然后对方保险公司报价同时,说车子已经修下去了,叫外劳快点赔偿
经讨价还价后,保险公司要求两万八千左右的赔偿
但外劳觉得无法接受,我自己也觉得太夸张
所以想请教各位
若请对方走法律途径,会比较好吗?
毕竟对方是后车撞前车,是否应注意而未注意
另外两位外劳若是也对车主提高过失伤害,可行吗?
外劳比较怕被遣返,所以想说赔偿就好
但实在不甘心,而且金额太大
若是因此上法院,会有被遣返问题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