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朋友冲出来撞我的车

楼主: henry7448 (P=MC)   2017-07-13 15:20:04
前一阵子我开车开在小巷道中(我是开在路中央)
突然一位小朋友(尚无行为能力)从门口冲出撞到我车子的斜前方(车头侧面),
小朋友擦挫伤送医院 医药费前后大概2000多我都帮他付了
另外也包了六千慰问金给她
我有做笔录但对方不肯去做笔录,如今上了调解委员会,双方对于和解金还没有共识
请问我这样过失伤害会成立吗?
谢谢大家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13 15:43:00
没行车记录器佐证吗?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7-07-13 15:52:00
可以做的都做了 刑法不会来为难你
作者: felix0327 (肥力可施)   2017-07-13 17:29:00
车速?路况?附近是学校?
楼主: henry7448 (P=MC)   2017-07-13 17:39:00
车速30-40 对方住家对面有幼儿园,当天假日没开小朋友是从住家冲出来 道路大概5米 我开在正中央
作者: q622622 (~Mr.廷仔~)   2017-07-13 19:21:00
你人真好
楼主: henry7448 (P=MC)   2017-07-13 21:56:00
q大:对啊 因为我一直以为伤者为大 后来才知我观念错了
作者: felix0327 (肥力可施)   2017-07-13 22:23:00
鲁见以为没有制造不容许风险,构成要件不该当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7-07-13 22:41:00
人真好+1 基本上你该做的都做了 不去做笔录是他们的问题了 不用怕挨告对方如果想跟你敲 就不用理 真的被告我觉得不起诉机率很高 你没肇逃 事后也有关心对方 真的不用想太多
作者: funpixie (^^~)   2017-07-13 23:16:00
这个事件看起来一块都不用赔,顶多用强制险赔就够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7-13 23:59:00
你真的认为 "你完全无肇事责任??"要不要赌看看上法院的结果? 赌几片鸡排几杯珍奶就好我只要淡淡的告诉你,巷道速限 30公里 "你就饱了"31就是超速,超速就会降低车前状况辨识,就有肇事责任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7-07-14 00:17:00
他没有觉得完全无肇事责任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14 00:24:00
问题是你没有行车纪录器这是证明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7-07-14 00:26:00
不过还是要看当地的速限是多少 你如果真的有超速的情形 那么就同楼上大大所讲的 会有成立的可能 因为妳的行为不法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7-14 00:27:00
撞到我车子的斜前方(车头侧面) <- 有撞击痕为证吗?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7-07-14 00:44:00
就赔偿金额会少吧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7-07-14 05:06:00
当然有责任,可是陪都赔了还额外有慰问金,是要怎样从文中看来就是小擦伤,除非是骨折或是更严重的伤,这样已经很够了上法院的结果就是,过失这种罪根本不会罚什么,加上被告已经有和解的意愿赔偿实际的作为,加上是小伤只是当然按实际的情况再与对方乔金额了,在原po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吧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14 08:45:00
楼上jaa大别害人。家人若坚持提告的话,过失伤害一定成立。
作者: yesohya   2017-07-14 11:41:00
是不会罚什么(非墩不可) 都是钱可以解决 就看给谁而已
作者: jisson (RD engineer)   2017-07-14 11:41:00
没有签和解书之前都不算和解?~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7-07-14 11:43:00
了不起10天缴罚金1万吧..也可能缓起诉,个人建议不用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7-14 11:56:00
不同情西元2017还不愿意装行车纪录器的驾驶人...另外,五米巷道就是单线道等级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7-07-14 13:16:00
过失伤害的罚金是500元以下...
作者: yesohya   2017-07-14 13:39:00
法条写着500以下的只有一条 侵占遗失物 但是要*30 = =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7-07-14 14:48:00
对喔!应该要用新台币回复,依施行法第1-1条,500*30元真是谢谢提醒 >_<
作者: tgsh (宗师)   2017-07-14 15:24:00
我之所以嘘也是因为嘘烂好人、人伤为大的心态不过也有案例超速仍然无责的,就是那种你不超速仍然无法避免的状况,好比死屁孩扑上你的车这一类案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14 16:40:00
过失伤害未和解通常判一至三个月,换成罚金是三万至九万,不是啥小五百,不会不要乱教,害死人
作者: yesohya   2017-07-14 16:49:00
不知道是她法典还是哪漏了"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这几个字 直接跳到五百元以下罚金 = =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14 17:46:00
万一是业务过失就是加倍,一堆500的拜托别乱写害人。
作者: tgsh (宗师)   2017-07-14 19:51:00
问题是这有没有过失?而且就算有,通常法官也会看态度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7-07-15 00:01:00
易科罚金的话,在刑法第41条1000、2000或3000折算1日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7-15 00:38:00
要照法律的定义 过失有过失的定义 跟受伤否无关但就实务上 让人受伤确是伤害罪的要件之一 打官司总有风险 涉及刑事罪的事情不去找有经验的律师协助 在这边跟网友争辩的意义不大
楼主: henry7448 (P=MC)   2017-07-15 00:47:00
谢谢 如果真的要走上法院 我会找专门的律师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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