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

楼主: fjugirl (下雨就幸福了)   2016-10-14 00:24:58
借标题问一下
债务人本身有不动产 大约价值2400万
但因行政契约未能履行 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败诉定谳
欠国家4000万(非税款)
这不动产在政府申请假扣押前有到银行抵押借款(详细金额不清楚)
另外债务人近期又跟其它亲戚借款100万 亲戚有提告 法院判必须返还
目前政府已经申请强制执行要来履勘
之后如果房子拍卖了
这2400万会怎么分配呢?
欠亲戚的100万 亲戚分得到吗?
※ 引述《a8712003 (阿宏)》之铭言:
: 古老的印象中
: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
: 如果甲将市价20万的车子抵押20万给车行
: 并且去监理站办登记
: 想请问 如果甲在办理登记后
: 又积欠乙10万
: 乙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车子法拍
: 再因为债权平等性 将车子卖掉后的金额拿一些走呢?
: 感谢大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4 01:03:00
拍卖后,足额就会分到,不然就按比例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14 01:19:00
清偿债务 先看优先级 前面的先拿 都拿了 有剩才是按比例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14 01:20:00
那100万若是普通债权,没有设定该不动产为抵押的话,不要抱太大期望比较好。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10-14 09:37:00
抵押>税款>普通债权..这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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