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一下
在一年前发生车祸
对方开汽车,我骑机车
是由我撞到对方
只是小擦撞
对方当时表明由保险公司负责就好
因此我就在等电话
如今过了一年
法院寄通知过来说对方保险公司求偿车损要进行调解
过程中我未接到任何保险公司电话
如果车损需要我付
那也应该由我指定的车商进行修理
保险公司未打过任何电话
我也不知道任何情况
只收到对方寄来的修车单
而且还是车祸后2个月才开出的表单
请问我有办法在调解庭反驳吗?
我觉得这实在很扯
车损两个月才去修
我打给当时车祸的当事人,他也说不知道这件事情
只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我也不知道这段期间是否有其他意外
我也不知道车厂修哪边
也不知道是否虚报
麻烦各位解答了
感谢
不过车损两个月才修,是否为事故的损害范围要先厘清小擦撞当初有无拍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9 22:18:00通常这块是对方举证给法官看,本案原PO只要用嘴异议就好
这保险不错 还会替当事人考量等过半年再说 XD免得对方突然冒出哪有伤 XD
不需要由你指定去原厂就是了除非能举证它本来就非原厂交给保险处理是指他有保险付钱是大爷她不用管了保险会帮她处理好 你的部分 你有付钱投保吗?没有当然是你自己要去处理 保险是他的才不会管你 = =没去原厂报价不要北原厂高都算你赚到了 XD你不知道的那些之所以你不知道 是因为你没去处理啊 = =我也觉得你实在很扯 = =如果你也有保险你现在也可以跟对方一样都不理交给保险
车祸的话要积极点处理,不然人家会觉得没诚意法律又没规定多久内要修,他可以不修只请你赔阿
这个CASE应该不是诚意问题 是对方觉得 我都买保险了保险有赔我就好 剩下的是妳们的问题不关我的事情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