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女同事要离婚
因男方在网络上有认识别的女生
甚至常常在网络上有许多亲暱的字眼
多次逼女方要签字离婚
本来最后协商给女方五万块赡养费 分期付款 + 一部机车
甚至逼女方签字条 若未在指定日期一同去办理离婚手续
迟一天就扣除两千块赡养费 扣到0 就要女方付他一天两千的精神赔偿
不签的话就连五万块的赡养费跟一部机车都没有
因为女方很需要机车上班 所以就只好签了
现在男方不想给了
说如果坚持要五万块的话
就要用以前女方使用他信用卡来买东西为理由 告女方盗刷
刷的卡为主卡 但是皆为网络购物 多数都是使用男方的网络购物帐号来刷卡
仅有四笔网络刷卡纪录是使用女方的网络帐号
且刷的内容皆为生活用品
而非高价奢侈品
假设男方要用此方法 来威胁女方不拿赡养费
坚持要告女方是盗刷信用卡的话 会被起诉吗?
请求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