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社区的主委(其实就是小弟我),财委,
每个月管委会有发补助(主委5000元/财委2000元)
结果近期一直有住户(其实是前前主委)说我们这样子违法
是背信罪,是刑法会被抓去关的
但这个补助是怎么来的呢?
其实是前前主委在三年多年自己在管委会议中提出
后来有在所有权人大会上通过并公告,送区公所备查
(ps我们住户开会人数都不够第一次的大会人数,都是过第二次的1/5那个门槛)
前前主委的主张是说
我们只做公告+备查是不行的
必须还要
1.修改住户规约
2.发送通知给所有住户,并且反对人数需要少于一半住户
否则就是违法,就是有刑事责任
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妙的点,他说因为之前是不知道这状况,
所以之前拿过钱的人就都没事,现在还在拿的人才有事
这又是对的嘛?@@
(小弟接主委还没一年,之前还有过不同届的主委/财委了)
想请教的是,前前主委这说法是正确的嘛?
但说起来他之前连续当了10年左右的社区主委,
也从来没做过以上那两件事情阿....
并且刑法背信罪,有不知者无罪的状况吗?
这个前前主委好像是在警察还是司法单位当公务员的
所以对法律的事情都讲得头头是道...
弄得现任委员们都有点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