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伤眼还请见谅 sorry
是这样的,小弟今天在高雄某高职补习班上课时听到班导师宣传打工的事项,下课后有去
做询问,问到薪水问题时,导师表示:时薪是120,视业绩往上或往下调整,意思是业绩不
到有可能连时薪120都没有
请问一下各位大大,这样有违法吗?最低薪资不是都要120起跳吗?
上一间打工处也是发薪那天才知道有视业绩决定薪水,没有加班费,提早做跟晚下班领的
钱都没有比较多,而且时薪不到115,应该说连100都没有,这样能检举吗?2014的事...
不知道现在检举会不会太晚...
谢谢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