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因伤非主动离职

楼主: MGuarder (糊涂流浪猫)   2014-10-03 17:23:05
[文长慎入]
   
状况描述:本人为某A人力派遣公司员工,于某B公司任职
前一阵子于上下班途中因车祸导致左手骨折(劳保局认定为职灾),经休养后复原,但
原工作内容需要大量劳力,因为怕二次伤害,可能不适任此工作。一年的合约尚未到
期。
B公司经理方面不断说服我希望我自己离职,为了自己的手好。要我寄一份Email给他
说明我是因为什么原因主动离职的,这样才能启动B公司内部的离职程序之类的。
我写了,但我避免掉“自愿离职”这些字眼:
“本人于10X年XX月XX日,上下班途中因车祸导致左手骨折,经医生诊断与休养后仍需
一段时间复原,难以执行原先工作勤务,因此协调于XX月XX日因职伤非自愿离职。”
寄出去不久,B公司的HR来电了。简而言之B公司HR希望我签下“自愿离职书”,而公
司给我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
我问他们能不能用“非自愿离职”作为原因,这样我才能申请失业补助,HR回应说
我的状况不适用非自愿离职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5tLhCZ9Be8%3D
但之前看新闻,不是扩大解释说“因职伤导致”也算是非自愿离职?
http://goo.gl/SQEHM3
http://goo.gl/52cuvA
HR小姐补充说明说,如果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资遣的动作后,代表公司方面就没有我这
位置人力的需求之类的,到时公司和政府之间会有什么问题,人员很难递补,还搬出劳
基法第11条什么款什么项什么有的没的。(真的听不懂,但也没有录音存证)
我试探说要求她寄一份Email,要她把处里的方法和缘由写下来寄给我让我思考一下,结
果当然没下落XD。
HR小姐还说其实公司不想资遣我,我其实可以留下来之类的,感觉也像是废话,我能留
的话早就留了,问题在于留下来没办法和其他同事一起正常工作,这样对得起其他认真
负责的同事吗。
而A人力派遣公司则是说一切都要看B公司怎样安排才能决定。
难道因为“职业伤害”造成我无法胜任而离职真的没办法拿到非自愿离职单吗?
年关将至失业,连失业补助也可能没着落,真的很郁卒。
如果这件事真的是我自己没搞清楚,那我欠公司一个道歉,但若这间公司真的试图用
话术回避我应得的权利,也真令人心寒...这么有规模的公司...
文张冗长、文笔欠佳。感谢各位法律方面的先进阅读。
也希望各位能给我一些意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03 18:15:00
你若不能胜任原工作条件,要嘛你就降薪换工作内容不然打个比方,一个领五万的厨师,鼻子功能失效无法再继续煮菜,但端盘子还可以,雇主可不可以谈?麻烦看一下劳基法第11条一项五款....当然,若现在是资遣的问题,那就看合约怎约束17条是有提到要用11条是要给资遣费的不然就请您乖乖上工吧.....
作者: FusoKai (扶桑改)   2014-10-03 18:47:00
你在这家公司工作多久了?看到了,当我没问补充一点,你只要不自己签自愿离职你就只能是非自愿离职还有,你可以看劳动基准法11、12、13、59条,特别是13和59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楼主: MGuarder (糊涂流浪猫)   2014-10-03 20:04:00
回m大 目前公司这单位无法让我降薪或换工作内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03 20:05:00
那就只能上班,然后天天被酸,然后看谁先投降吧.....
楼主: MGuarder (糊涂流浪猫)   2014-10-03 20:15:00
感谢m和F大 我回去看一下法条 星期一问看看劳工局在问一下,过去这种“因职伤非自愿离职”有多少劳工成功拿到他该有的权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03 20:22:00
个人认为,公司大概看硬的不行,然后就准备开始用软的了达不到工作水准就扣扣扣扣扣.......然后天天用言语霸菱,同事漠视鄙视,让你有伤验无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03 20:36:00
公司没有要炒你 你本来就拿不到非自愿离职除非有劳基法14条所列情形 也就是公司亏欠你福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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