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llee (柯文哲,5566)
2014-09-04 23:37:18问一个法律的问题
以前签过约 但是没碰到什么问题过
要离职 老板也没刁难过 但是还是想问问
就是和公司签订契约一年
公司没有付合约金
但是却说没有胜任一年 要赔偿一个月的薪资
不告而别要赔偿两个月的薪资
但是公司资遣你 不需要付费用
请问在没有付合约金的状态下
这种契约算成立嘛?
(因为想想自己身体没有很好 到时候是工作量太多 可能无法负荷)
以前也签过合约 但老板人不错 我说要离职 他也没刁难 还问我为什么要走
也没要我赔钱
后来公司倒了 还付我资遣费
但像这样没有付合约金的合约 是否有法律效力
谢啦!
(希望不要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