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委会可以放置有房仲名称logo的公布栏吗

楼主: sophie0927 (苏小菲)   2014-09-03 20:50:29
请问各位版友:
我们社区是新成屋,
第一届管委会今年四月成立。
因为还没点交,所以住户预缴的管理费都还在建设公司,
管委会没有资金可以用,
就动脑筋去跟建设公司要求赞助办中元普渡和中秋联欢晚会。
后来更夸张,
管委会竟然要与临近的房仲业者签约,
让房仲业者提供赞助金给社区,
然后条件交换是使用有房仲名称与Logo的公布栏放在社区内作为公告使用。
我查了公寓大厦管管理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
公寓大厦周围上下、外墙面、楼顶平台及不属专有部分之防空避难设备,其变更构造、颜色、设置广告物、铁铝窗或其他类似之行为,除应依法令规定办理外,该公寓大厦规约另有规定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已有决议,经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完成报备有案者,应受该规约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之限制。
请问,若社区管委会未经区权会同意使用房屋仲介公司赞助的具有明显仲介公司名称、LOGO样式的公布栏于社区非专用区域放置(例如大厅、停车场等地方),住户是否可要求管委会需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八条之广告物规范经区权会同意后方可放置,并在未经区权会投票通过前应先行撤除?
感谢大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3 21:03:00
so ? 管委会没收入,开辟财源也要阻挠??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2014-09-03 21:04:00
先看社区规约及区权会之决议,给了管委会多少权且公布栏上商家logo是否直接变成广告物,有讨论空间?
楼主: sophie0927 (苏小菲)   2014-09-03 21:12:00
感谢回复,目前规约并没有明订可以或不可以耶!住户住户间对赞助存疑虑是因为担心有私相授受等状况产生此外,住户们也担忧直接使用特定房仲的公布栏样式,不太妥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3 21:17:00
那大家捐一些钱,让管委会可以正常运作如何?
楼主: sophie0927 (苏小菲)   2014-09-03 21:19:00
感谢您的建议,收到了,谢谢。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9-03 22:40:00
公布栏当广告物基本上很有讨论的空间,一般所谓广告物大多是指招牌,看板等物品....
作者: mercury1011 (秋叶)   2014-09-04 08:46:00
其实在托管期,会和房仲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是建商没经费又不能拉赞助,就没办法办活动,然后又要被委员靠杯说总干事无能,是不会办活动喔!?回头来说,赞助通常是会有对价关系的,大多只是为了宣传或增加曝光度,并不太会有图利的问题。而且管委会不管要做什么事、修缮或维护,没经费就会绑手绑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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