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优先承租承买权问题

楼主: thepitatiti (马不停蹄的忧伤)   2014-09-04 22:58:56
该笔土地经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我有不定期租约
今出租人主张要将土地出售于财团,
寄存证信函通知我(承租人)有无意愿以500万价格购买,
出租人事前曾委托估价公司,估价此笔土地价值为300万,
承租人欲对我提出告诉,迁让房屋或承买
请问:
1.法院判决书是否属于经公证之不动产租赁契约?
土地所有权转让于财团后,永久承租权是否继续有效?
(民法425条)
2.依照民法426-2条来看
请问如主张以300万价格承买(有鉴价报告),是否还享有优先承买权
有点紧急,麻烦大家,非常感谢。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9-04 23:16:00
有不定期租约不等于有永久承租权跟优先购买权。你是租地建屋?? 租地建屋才有优先购买权,426-2况且,就算是优先承买,也是要以"同样条件"去购买人家找的到财团愿意用500万买,为啥要卖你300万?简单说,你要优先购买就是要跟原购买方出一样的条件这在462-2也规定得很清楚"承租人有依同样条件优先承买之权",请不要忽略任何部分。法院判决的不定期租约≠法院公证 这是两件事还有,不定期租约同样≠永久承租权 这也是两件事不定期租约并非不能被终止,只不过相对于有期限的租约只要到期限不续租(房东或房客皆可不续租)就终止,未定期限的租约在房东终止的方面较为受限,不过并不是不能终止我觉得我整段话讲得颇清楚...有期限的租约到期时只要有一方不续租,租约就终止。 你既然说已被法院判决为不定期限的租约,就没有这个问题.... 能有优先购买,应该是租地建屋,那你适用的法条就会不一样,请弄清楚是哪种租地建屋跟单纯租房适用的法条不同,权利也不同所以我很早就问"你是租地建屋??" 但你并未回答这个问题纯租屋其实房东根本不用发优先购买的存证给你,因为你其实没有优先购买权.... 大概是房东自己也搞错。简单看照契约是有,所以房东发存证是因为契约而非426-2跟426-2其实并没有关系,单纯只是房东要弄完整才寄存证但是即使有优先承买权,也一样是要同样条件@@ 并不会因为来源不是426-2就可以照估价。 优先承买权一直都是要在"同样的条件下",所以建商愿500万买,你就要同样用500万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4-09-05 09:26:00
优先承买权不能创设..纵使契约有约定~违反了也是损害赔偿问题而已..并不会因未通知优先承买~原买卖就无效法律有规定的优先承买权常见例子:共有关系~租地建屋~地上权人~耕地租赁~农地重划区之耕地等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9-05 10:07:00
优先承买在租地建屋的效力是最强的,其他的都不影响原买卖契约,但房东觉得原PO家如果要诉讼,就算最后房东赢那也拖了一段时间,不如直接发存证问原PO要不要优先承买房东也讲明,要嘛原PO就500万买,不然他就要诉讼迁让当然也有可能大家都不懂,想说既然契约上有就问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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