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请问以口头对话形式录影下来的分配遗产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若无书面文字遗嘱记载,是否可由其他方式记述?
继承人子女,遗产是强制性平均分配的吗?
因长辈早已打算将房子遗留给长期共住照护的儿子A,
且此屋产当年的贷款,亦是由儿子A支付部份。
但移居美国多年、遗弃长者的儿子B及其媳妇,
回国就医时,一再来表示未来他们一定要瓜分一块遗产,
因长辈年事已高,不想让其伤心,
所以不想让其知悉儿子B的企图、以及过去曾用许多手段挪移长辈金钱的手段。
若是强制要瓜分财产,就必须将多年来的祖产卖出,这也是长辈不想看到的。
儿子B在美国和台湾已有多所房子,实际上应不需这块财产。
请问该以什么方式达成长辈的心愿呢?
烦请大大们给予建议,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