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学校会议规范V.S内政部会议规范

楼主: UncleHS (艋舺金城武)   2014-06-06 21:10:09
哈囉 版上的大家
我是交通大学的学生
我们学校的章程中订定了法规委员会
其中对于此委员会开会的规定
国立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学生议会组织法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开会及表决
各委员会开会额数为该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委员会开会时,其表决以
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数时,取决于主席。对于少数人之意见得
要求列入记录,但不得视同审查意见。
各委员会会议,除本法规定者外,准用本会学生议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文之规定。
国立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学生议会议事规则
第 二 条
本会会议依本规则行之,本规则未规定者,依内政部最新颁定会议规范之规定。
内政部会议规范
第一条 (会议之定义)
三人以上,循一定之规则,研究事理,达成决议,解决问题,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谓之会议。
但是最近一次的开会
应出席三人 一人请假
所以这样的话会议还算成立嘛?
我们的议长说国立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学生议会议事规则跟内政部会议规范
的位阶是一样的
因此此次开会有效
所以是他超越了法律嘛?
谢谢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6-06 21:38:00
会议规范不是法律甚至连命令都不算仅规范内政部所辖 = =两者都是"家"规 要说位阶一样也没错 X家家族会议规范位阶也是一样 XD当然 有人懒的定就只写一条 比照内政部会议规范也是可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6 22:03:00
那个法条正确叫做 【会议规范】基本上是适用的(请参照该规范第二条)像有些会出席不足人数,就改成【谈话会】办理根据规范,若是谈话会,只要下次足额会议追认决议,也是有效不过,上面写出席三人,不知有无算入主席?
楼主: UncleHS (艋舺金城武)   2014-06-06 23:03:00
出席三人有算进去主席!我说一下 应该出席三人 但是只有两个人出席 一人请假因此我好奇这样只有两个人的会议所做出的决议 到底有没有效 关于此委员会开会规范的法规 就只有上述这些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